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ID:24216138

大小:54.12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3

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_第1页
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_第2页
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_第3页
资源描述:

《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农村法制宣传广播稿:儿童权益保护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XX县xx镇农村法制广播学校现在开始播音。农民朋友们,大家好!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位父亲因为发现岁的女儿抄作业用草绳勒住她的脖子吊起来打,随后女儿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一经曝出,立即引发人们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权益的广泛关注。为此,我们拟结合具体案例就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给家长提个醒。小王15岁时,他父母去外地打工,把他留在农村老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吃喝起居虽然有人照顾,可学习却成了问题。爷爷奶奶年事己高、又没文化,无力对孩子进行辅导。孩子又贪玩,上课不注意听讲,课后不按时完成作

2、业。学习成绩不好,每次考试都排在末尾。由于学习“辛苦”,小王索性开始逃学,三天两头背着书包说是上学,却是去闲逛。老师找到他的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称“管不了”。学校给他的父母打电话,他的父母称“这孩子,不是读书那块儿料,我没有时间管他,随他去吧。”还没受完义务教育,小王就辍学,帮爷爷奶奶下地干活了。说法: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责任,《义务教育法》第2条、第5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也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

3、护法》第13条也有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换句话说,父母即使外出打工,让孩子完成义务教育的责任不能免除,必须安排好孩子的学习。王某和张某夫妇父母早逝,外出打工后把10岁的孩子小强留给邻居张婶看管。平时,张婶接送小强上下学,给孩子洗衣服做饭都很尽心。可一天老伴突发急病,张婶只顾送老伴去医院,无意中忘了接小强。放学后小强和同学寰宇一起回家,路过一居民装修备用的砂石堆时,二人互抛石块儿对射,不幸寰宇的一只眼睛被小强射伤。为此寰宇的父母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说法:

4、王某张某夫妇把孩子交由张婶后,张婶履行的是一种委托照看义务。委托是指把自己的事情托付给他人办理。委托不能改变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事实。不能转移、免除孩子父母的监护责任。也即孩子受到伤害或孩子伤害了他人,责任仍应由孩子父母承担。《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委托合同,因受委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法民通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有约定的除外。被

5、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张某与王某结婚6年后,因张某外遇,夫妻二人经协商达成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根据协议,二人离婚后,6岁的女儿和妻子王某共同生活,张某每月付抚养费500元。办完离婚手续并处理完夫妻共同财产后,王某带孩子去了娘家。不久王某病故,张某随即停付了女儿的抚养费,把孩子扔在姥姥家不管不问。说法: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

6、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必须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