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食品销售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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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网上食品销售调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XX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百日行动方案,XX县消保委近期组织网络食品销售情况调查。一、调查目的:调查了解辖区内,从事网上食品销售的情况,对网上食品销售主体进行综合分析及科学归类,给监管职能部门提供建议,引导消费者如何进行网络食品消费。二、调查基本情况(一)调查范围:n县行政区域内(二)调查对象:辖区内所有网上食品经营主体。(三)调查方法:巾n县消保委组织实施,通过五个渠道调查网上食品销售主体:一是从辖区7家快递单位和13家货运单位着手,在查阅发货单位的票

2、单据及收件员提供的信息中,了解网络食品销售经营主体的姓名及地址等;二是利用网络关键词搜索了解辖区部分销售主体;三是在走访已经掌握的网络经营主体中,横向了解其他经营主体;叫是在走访食品生产企业中,了解网络食品销售的主体;五是利用12315及消保委的申诉投诉平台获得经营主体的信息。三、网上食品销售的基本情况及分析目前,辖区内依托互联网络发布产品相关信息或从事网上交易的市场主体共有1310家,占全县市场主体总数的12.61%,其中涉网企业630家,涉网个体工商户680户。通过调查摸清有一定交易量(在同一快递单位平

3、均每天发货1件以上)的网店共76家,其中,从事网络食品经营23家,其基本情况如下:(一)从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情况分析:在23家从事网上食品经营主体屮,有证照的有17家,所占比例73.9%;有照无证的有1家,所占比例4.3%;无证无照的有5家,所占比例21.7%。(二)从经营主体的类型分析:属于公司的有10家(其中2家公司既有网站又有网店),所占比例43.5%;属于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的有13家,所占比例56.5%。(三)从经营范围分析:从事保健品经营的为2家,所占比例8.7%;从事土特产经营的为13家,所

4、占比例56.5%;从事冷冻经营的2家,所占比例8.7%;单一从事姜茶销售的有6家,所占比例26.1%。(pq)从经营规模分析:年经营额在io万元以上的有io家(主要是企业网站、网店),所占比例43.5%;5—10万元的为2家,所占比例8.7%;5万兀以下11家,所占比例47.8%。(五)从经营场所分析:目前,有经营场所及仓库的有17家(主要是有证照的经营主体),所占比例73.9%;有仓库无经营场所2家,所占比例8.7%;无经营场所无仓库4家,所占比例17.4%。(六)从网络销售食品的主要来源分析:除8家公司

5、为自身生产产品外,其余的都是从辖区的实体经营户和本地生产企业中获得,没有直接从辖区外进货的。(七)从签署消费保障协议分析:已签署消费保障协议的19家,所占比例为82.6%;未签署消费保障协议的有4家,所占比例为17.4%。(八)从网络食品销售发货渠道分析:所宥网络食品均通过天天、申通、圆通等县城7家快递单位发货,其中发货数量较多的为天天、中通、韵达等3家快递单位,较少的为顺风快递(因顺风快递费用相对较高,只有客户要求才通过顺风投送)。综上分析,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辖区内网络食品销售呈现规模

6、小,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少;有证照经营与无证照经营并存;经营场所相对不固定;经营范围相对单一,以销售当地土特产为主;交易量不大,近半数年经营额在5万元以下;消费者维权相对困难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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