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

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

ID:24183746

大小:1.07 MB

页数:3页

时间:2018-11-13

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_第1页
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_第2页
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_第3页
资源描述:

《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黑龙江中公金融人官网:http://hlj.offcn.com/2014年黑龙江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练习题答案(二十三)11.【答案】A。解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所以正确答案为A项。12.【答案】AC

2、。解析:BD是合法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宪。这里大家还要注意一般违法与违宪的区别。违宪与违法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主体不同。违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负责官员(有时也包括有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组织及其负责人员);而违法的主体主要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公民)。当然,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有关成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违法主体。一般情况下违宪主体的范围要比违法主体的范围要小。(二)侵害客体不同。违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的,即指宪法和宪法性文件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具体地说就是指国家机关、有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组

3、织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决议、命令、地方性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及他们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公务活动等等是否与宪法和宪法性文件相抵触;而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则是除违宪客体以外的由法律所保护的其他社会关系,一般说来,其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三)社会侵害程度不同。由于宪法所调整和保护的是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社会关系,因此,违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要比违法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要大;而违法往往是对具体的人、物或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危害,因此一般说来这种危害后果相对是局部的和个别的。(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不同。违宪招致违宪责任,并相应受到违宪制裁。例如,宣

4、布违宪的法律、法规无效;弹劾、罢免某些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应的其他法律制裁;而违法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经济及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等,并相应受到刑罚制裁、经济及民事制裁与行政制裁。(五)审查违宪与审查违法的组织机构不同。审查违宪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执行;而违法行为的追究一般是国家的司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有时也可以是行政机关。13.【答案】黑龙江中公金融人官方微博:http://weibo.com/hljyhzp黑龙江中公金融人官网:http://hlj.offcn.com/B。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

5、中国国籍的人,不论其年龄、性别、出身、职业、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B为正确选项,A错误。公民资格的取得与丧失是以国籍的取得与丧失为依据的。具有某国国籍即为该国公民,丧失某国国籍就不再是该国公民。没有任何国家的国籍,就没有公民资格。14.【答案】ABC。解析:构成国家赔偿的条件包括:(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

6、定(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16、17条规定了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不予赔偿的情形。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15.【答案】AC。解析:《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规定了下列几种情形:(1

7、)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作出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未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有权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在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决定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不得另设;没有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3)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

8、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