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发展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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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公司诉讼理由是什么?试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  刘品新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种崭新的高科技证据,电子证据在解决司法纠纷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给各国证据法律制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与挑战。诸如如何提取和保全电子证据、如何审查和认定电子证据等,尤其是司法人员如何有效地依靠电子证据定案,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下面试举一起普通却引发广泛争议的案例:  某地公安机关接到林某的报案称,其电子邮件账号被他人冒用,发送含有7张色情图片的电

2、子邮件给其同事李某,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公安机关通过查看邮件信息和市电信局服务器日志记录,发现发送色情邮件的电脑当时使用的IP地址为“61.146.82.94”;从市电信局取得的用户上网清单查明,案发这一时间段使用此IP地址的电话号码为“341××××”,上网帐号为“e183test”,均属梁某所有。公安机关还查清,市电信局服务器、李某收邮电脑所记载发送邮件的机器名与梁某电脑的名字相同;色情邮件发送期间梁某正好独自在家中上网,具有作案时间。随后,公安机关对梁某进行了盘问,扣押了其电脑,并作出警告和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梁某不服,以有可能是黑客盗

3、用作案为由,提起撤销行政处罚之诉。----------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本案号称我国IP地址用作证据的第一案。在审判中,争议的焦点是依据现有证据能否认定原告实施了网上传黄的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既包括IP地址、电子邮件和日志记录等电子证据,也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传统证据,两类证据如何有效结合就成了定案的关键。显然,法院作出何种裁判,取决于如何依靠电子证据定案。  

4、这是一个同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问题。简言之,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通常是依靠电子证据定案的基础,依靠电子证据定案是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的延续,两者的基本原则是一脉相承的。基于此,西方国家在这两个问题上采取了基本一致的处理机制,即遵循传统上的自由裁量原则。  然而,我国并不存在典型的自由裁量制度,国外的司法经验能够简单援引“为我所用”吗?迄今为止,国内的理论界对此关注不多,实务界亦常常陷入不知所从的窘境。尽管对有些案件司法人员费神劳力地定案了,司法判决还是常常遭受多方非议,甚至引起科学界与法律界的分歧。  如何化解这一前沿的证明难题

5、,已经成为当下我国司法领域的一项紧要任务。  二、电子证据定案的基本观念:科学证明抑或司法证明  电子证据是信息技术的产物,它的舞台主要在司法领域。从表面上看,法官依据电子证据定案理当遵守司法证明的各种原则与规则;然而,电子证据通常需要由专家来收集和评断,专家意见(或鉴定结论)对证明案件事实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究竟是基于司法证明的观念,还是基于科学证明的观念来指导电子证据定案,就成了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专业最好文档,

6、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在前述案件中,一审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为,从收件人处提取的色情邮件表明它来自梁某名为“liang”的电脑,当时使用的IP地址、上网电话及账号也都指向梁某;而从电信局提取的用户上网清单等证据表明,在该色情邮件发送期间梁某正独自在家通过电话拨号上网,他对此亦不否认;加上公安机关扣押梁某的电脑检查后并没有发现“黑客”入侵的迹象,排除了“黑客”作案的可能性。因此,根据互联网上IP地址、上网账号和口令的惟一性和排他性,足以认定该色情邮件是梁某使用个人电脑发出的。[2]一审法院作

7、出这种判决,主要是借助司法推理和推论,显然属于一种典型的司法证明观念。  该判决是由审委会集体决策的,不可谓不慎重。它不仅为二审判决所维持,也得到了法律界的赞同。然而,它却饱受广大技术专家的质疑。2005年,中科院高能物理所的杨泽明先生在一次学术会议上对此案进行了专业解读,他批评该案赖以定案的证据不充分,仅仅依据IP地址来判定网络行为并不科学,司法机关应当通过网络取证、磁盘恢复与磁盘碎片分析等方法收集到更多的证据。[3]两相对比,技术专家与法律人士关于使用电子证据定案的观点存在着何等的差异!  其实,技术专家对司法判决不太认同主要是基于专业的分歧即科

8、学证明观与司法证明观的区别使然。首先,科学证明以自然现象为对象,不受证明手段的限制,而司法证明以社会纠纷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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