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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2
《未经我所同意,不得将本函及本函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任何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未经我所同意,不得将本函及本函所涉及的任何内容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申请文件预审核反馈意见固收部反馈函【2017】第【60】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所依据相关法规对2017年5月12日受理的《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及相关文件进行了预审核,并形成如下反馈意见:一、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86,035.77万元、134,243.76万元和158,249.8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5.
2、68%、20.86%和20.56%,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23号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应收账款账龄明细及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请主承销商及会计师就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二、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13%、20.84%和16.79%,逐年下降,根据《23号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请发行人分业务板块,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并补充披露差异原因,同时结合行业
3、现状、公司自身生产定价原则及依据、毛利空间等情况分析毛利逐年下降原因,说明是否对本次债券偿付能力构成不利影响,并做重大事项提示及相关风险提示。一、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优化债务结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请发行人根据《23号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明细,拟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业务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请主承销商及律师对本次债券发
4、行的相关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或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审计机构说明自身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或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情况。如存在,请以上中介机构说明上述情况对本次债券发行的影响。三、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请主承销商、律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发行及上市业务办理》第一章第四节的相关规定,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四、根据《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
5、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印发<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的通知>》、《印发<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是否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食品药品生产领域(如适用)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被列为重大税收违
6、法案件当事人。请主承销商、律师结合上述披露情况,补充核查对本次发行的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意见。不能按期回复的,请于到期日前向本所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及具体回复时限。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复意见,且未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或者按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但未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充分的;或未在延期时间内提交前述相关材料且未申请中止审核的,本所可作出终止审核的决定。反馈回复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
7、致电本所审核人员(姓名及电话附后)。审核员:张先生、付女士电话:0755-88668704、88668840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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