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经济法基础总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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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第一章总论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概括性、利益导向性)公开性约束性(可预测性)表一、法律关系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主体机构、组织(法人与非法人)、国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大于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民事:8、16、18;法人一致,自然人不一致刑事14、16)权利内容义务积极、消极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客体行为人身、人格表二、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接原因分类内容标准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合法行

2、为(等)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法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规章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3.新法优于旧法4.自治条例

3、、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的变通规定优先5.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能自己解决自己解决,自己解决不了找爹解决效力(1)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排序(2)行政法规:国务院裁决(3)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4)地方性法规、规章①同一机关制定的:制定机关裁决②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国务院裁决1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

4、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表五、仲裁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提请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行政争议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

5、设立,无隶属关系形式必须书面!(1)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2)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仲裁协议效力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3)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仲裁裁决生法律效力备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事案件(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侵害

6、名誉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审终局)(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的奇数,陪审员和审判员·审判员;(3)执行回避制度;审判制度(4)开庭并公开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诉讼管辖地域管辖(3)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特殊管辖(4)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注

7、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2018经济法表格笔记专属管辖(1)不动产纠纷;⑵港口作业纠纷;⑶继承遗产纠纷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普通3年最长20年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之日中止(暂停)“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客观因素中断(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主观因素调解自愿离婚先调解;适用于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定案件,不得调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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