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五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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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邑大学2012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二次讨论稿)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3〕17号)有关要求,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与评审标准:(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校级优秀研究生或校级优秀研究生干

2、部荣誉称号,或五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并且学习成绩按一级学位点(无一级学位点时按二级学科点,下同)分年级排名前30%者。申请者原则上为在校生。(2)学习成绩,满分50分。课程平均成绩(必须修满学分且符合培养计划对学位课程学分要求,有学位课程没有通过者不能申请)按一级学位点分年级排名折合成分数。学习成绩折合分由计算公式为:,式中:为学习成绩折合分30-50,精确到1位小数,为一级学位点分年级在校研究生总数,为一级学位点分年级成绩排名。(1)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为加分项。评价科研获奖、论文、专利、参与科研情况,各类获奖等,科研能力评价量化标准见附件

3、1。申报成功国家奖学金者,其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下次申请时不能重复使用。(2)为鼓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提高我校招生质量,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不含破格者)奖励8分。该政策仅在第一次有效国家奖学金时使用一次。第一条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校领导,组员:由研究生处处长、监察处处长、各硕士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组成。职责: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本校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研究生办公室统一保存本校的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料。第二条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

4、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无硕士学位点的学院不单独组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委员会,相关人员参加硕士学位点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审委员会。第三条名额分配。各学院推荐名额等比例分配,以我校总名额占全校研究生总数之比的约2倍设定为各学院的推荐名额比例,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不足1人的学院推荐1人。无硕士学位点的学院不单独下达名额。第四条评审程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经过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评审等评审程序。具体程序如下:(1)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五

5、邑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书》(附件3),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1)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学生进行初评,排序,公示。(2)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公示。第一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第二条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处。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

6、示。第三条对学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有异议的,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对学校评定获奖学生名单有异议的,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校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裁决为最终结果。第四条所有评审材料必须真实,评审过程中、或之后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得的荣誉与奖金,并进行相关处分。第五条研究生处将研究生获得的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六条本细则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1:科研能力评价量化标准一、荣

7、誉称号获得“南粤优秀研究生”称号者,30分。特别说明:若“南粤优秀研究生”计30分,则申请“南粤优秀研究生”时使用过的成果不另计分;若放弃“南粤优秀研究生”称号计30分,则可以将申请“南粤优秀研究生”称号时使用过的成果进行计分。二、科研获奖(一)获得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指人民政府政府奖):省部级奖有名次,40分;市厅级一等奖前3名,市厅级二等奖前2名,市厅级三等奖第1名,30分;市厅级一等奖第4-6名,市厅级二等奖第3-4名,市厅级三等奖第2名,20分;市厅级一等奖第6名之后名,市厅级二等奖第4名之后,市厅级三等奖第2名之后,10分。(二)获得挑战

8、杯奖励:国家级有名次,省级特等奖、一等奖有名次,省级二等奖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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