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ID:23906856

大小:61.0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1-11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_第1页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_第2页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_第3页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_第4页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住房公积金帐户开设流程发布日期:2009年12月29日发布者:admin1、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开户情况表”、“汇缴清册”及“汇缴清册汇总表”。2、确定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范围、缴存基数、缴存率和职工缴交额。3、中心审核“汇缴清册”、“汇总表”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帐号和个人帐号,打印“基数核对清册”。4、汇缴单位审核“基数核对清册”无误后,建立本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5、敦促办理抵押登记事项(由委托银行落实他项权证的办理)6、借款人与委托银行手续办结后,由中心划拨委托基金到委托银行发放贷款;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发布日期

2、:2011年05月27日萍公积金字〔2011〕15号关于印发《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各住房公积金建立缴存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赣建金〔2011〕9号)以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厅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赣建金〔2011〕3号)文件要求,经中心班子研究,特制定《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试行)》,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特此通知附件: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

3、试行)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通知抄报机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2011年4月28日印发(共印20份)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指南(试行)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南。一、缴存服务(一)缴存登记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业务大厅(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

4、公园路富丽大厦7楼)、湘东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建行2楼)、上栗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南路1号工行3楼)、莲花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滨河花苑8楼)、芦溪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7路农业银行院内)。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情况登记表》、《萍乡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4-2)一式三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

5、原件及复印件;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或录用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中心业务大厅(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富丽大厦7楼)、湘东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建行2楼)、上栗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南路1号工行3楼)、莲花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滨河花苑8楼)、芦溪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7路农业银行院内)。办理要

6、件: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设立时使用);2、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新录入职工使用);3、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业务大厅(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富丽大厦7楼)、湘东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建行2楼)、上栗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平安南路1号工行3楼)、莲花办事处(

7、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滨河花苑8楼)、芦溪办事处(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人民7路农业银行院内)。  办理要件: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申请表;2、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授权书(单位经办人变更时填写);3、变更单位名称,应提供新证书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机构组织代码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单位经办人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鉴卡》所涉及的内容发生变更时,单位应到中心筹资管理科变更《萍乡市住房公

8、积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参照中心筹资管理科对单位预留印鉴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代办个人信息变更业务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中须有职工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