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851441
大小:1.18 MB
页数:41页
时间:2018-11-11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64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主讲:李远国遵义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41-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中心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煤矿安全培训的规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职工全员培训的要求,提高煤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煤矿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宣煤监安[2011]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编写了《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手册》。该手册重点介绍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煤矿工人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煤矿工人的权利与义务,煤矿生产安全常识
2、、矿井“一通三防”-41-、灾害防治、事故处理及自救互救等。使从业人员通过学习,掌握从事煤矿生产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目录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6-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6-第二节煤矿工人的权利与义务-6-第三节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7-第二章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10-第一节安全设施-10-第二节安全标志-11-第三章入井须知-15-第一节矿工入井前必须具备的条件-15-第二节十种薄弱人物-16-第三节井下行走时应注意的事项-17-第六节安全生产“十不准-18-第四章矿井“一通三防”-19-第一节矿井通风-20-第二节矿井瓦斯防治-20-第三节矿尘防治-2
3、1-第五章煤矿水害、顶板及-23-其他灾害防治-23-第一节煤矿水害防治-23-第二节顶板灾害防治-24-第三节井下爆破安全-28-第四节煤矿电气安全-31-第六章矿工自救互救-33--41-第一节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33-第二节遇难硐室和自救器-35-第三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自救互救措施-36-第七章班组管理典型经验介绍-40-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第二节煤矿工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矿工安全生产的权利①要求获得劳动保护
4、的权利。②知情权。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④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⑤紧急避险权。⑥拒绝违章指挥权。⑦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⑧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⑩批评、检举、控告权。二、矿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②-41-服从管理。③维护矿山企业生产设备、设施。④及时报告、协助抢险。⑤按照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⑥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第三节矿工常见“三违”行为及后果1、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大巷行走,当车辆接近时不立即进躲避硐暂避,易造成车辆伤害事故。2、人车行进中扒上跳下,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3、开车时还不顾一切捡拾掉落在车外
5、的物品,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4、在井下轨道中间行走,来车时不知道或躲避不及,容易被机车、车辆碰、轧,造成人身伤亡事故。5、井下吸烟,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6、闯放炮警戒线,易发生放炮崩人事故。7、井下打盹睡觉,出事“束手就擒”,且易感冒、窒息事故。8、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容易造成人员意外伤亡。-41-9、随便挪动井下路标和安全标志,容易误导,如同设陷阱,造成事故。10、损坏风筒,造成漏风,影响正常通风。11、擅自脱岗、聊天,造成安全工作失误,容易出事故。12、不是电气维修工,擅自检查、维护和调整电气设备,易发生触电,甚至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引爆瓦斯煤尘。13、用湿手或金属物
6、品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易触电。14、擅自在井下和井口房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容易引起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15、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易造成通风、瓦斯事故。16、擅自动用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妨碍应急救援。17、随意拆卸支护紧固部件,造成支护松动,引起冒顶事故。18、高温下作业,中暑,易过度疲劳出事故。-41-19、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情况下作业,发生瓦斯爆炸、中毒窒息事故。20、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安全技术未经考核合格易发生事故。21、发现危险预兆视而不见,不处理,促进事故或扩大事故。22、破坏保安煤柱,造成冒顶、透水事故。23、进工作面不“敲帮
7、问顶”,易发生冒顶事故。24、风量不足照常作业,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发生中毒、窒息。25、不熟悉灭火器存放地点,无法及时灭火,扩大火灾事故。26、携带矿灯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引爆火工品。27、将爆破材料乱扔、乱放,火工品爆炸事故。28、不等炮烟散尽,进入工作面,有毒、有害炮烟中毒事故。29、横穿大巷、弯道、交叉口,忽视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41-30、行走在采区、巷道里不注意支护情况,冒顶、片帮伤人。31、在溜煤眼和下料眼内行走,或在溜煤眼下方停留,坠物伤人。32、巷道乱堆放物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