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装件重量四倍强度)但因考虑地震等因素,对于较重要之工程或建物,需顾及其安全性、生命性等因素时,应考虑5倍以上。而动荷重因其加力于物体上之动力条件使材料产生棒内阻力(resiting force of bar)最大为逐渐返加外力之两倍,故动荷重之安全率考虑为8倍以上,若已考虑突发加力或震动力时,当可按一般之安全率考虑使用4-5倍,上述棒内应力系限定于比例限度之内。事实上,安全率之考虑,应由设计者或工程师依据设计实际需要加以研判考虑。比例强度法之安全率较为单纯,因其已求出比例荷重,故一般以比例荷重之40%-60%为安全率,本公司建议采用之一般长期荷重为比例强度之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