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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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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错题集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我国法律体系主要由以下七个法律部门组成: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2、宪法是根本法,是法律体系的基石。3、我国的《诉讼法》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法》包括:《仲裁法》。4、我国法的效力层级是: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心法优于旧法。(注意:地方性法规之间没有高低之分)5、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指定的同类法律法规总称为:法律部门。6、调整平等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
2、律规范总称是:民法。7、《宪法》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8、《民法商法》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9、《行政法》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10、《社会法》包括:《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11、《经济法》包括:《统计法》、《土地管理法
3、》、《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12、法律新规定和旧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新规定和旧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与部门规章新旧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应地方性裁决的由地方裁决,认为适合部门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13、我国现行的建设行政法规主要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不属于建设行政法规)14、属于地方性法规
4、的有:《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市场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条例》属于自治条例或单行条例。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设立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2、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①代理期届满或者代理实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5、;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建筑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①、②、⑤。3、无权代理的形式有: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4、复代理就是转委托;复代理基于本代理而产生;复代理人由本代理人选择;本代理人转委托一般须经被代理人同意。5、表见代理是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第四节、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包括:所有权(如:房屋产权)、用益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担保物权(如:抵押权)。(注意:房屋租金不属于物权)2、在财产的所有权中,所有权内容的核
6、心是:处分权。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设立。4、地役权是指:为使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5、不动产权自:登记时生效;动产物权自:交付时生效。6、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7、用益物权包括:土地经营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8、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9、土地按用途可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10、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注意:是转让,不是出让)2、地役权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地役权的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7、;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3、物权人的物权受到侵害,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注意:不包括:公证)第五节、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承包商乙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拖延工期2个月,给发包商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则发包人甲可向乙公司主张:合同之债。2、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不包括:债权客体的相对性。3、就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言,债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4、建设工程债的产生根据是:合同、侵权、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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