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中国律师拓展案源方法全景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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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律师拓展案源方法全景扫描  派传单、寄资料、登广告和电话访问等  派传单、寄资料、登广告以及电话访问,这种拉拢案源的方式,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其中,登广告这种方式比较常见,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通过报纸、黄页登广告,这种情况也很多。以这种方式宣传自己的律师有这么一个特点:就是没有好与不好之分。有些律师在起步阶段,通过登广告这种方式讲案源拓展开来,而当他有所发展之后,他便改邪归正了。  对于这个问题,刚出道时,我向一些老律师请教过。我问一位老律师:我接触过的一些律师要口才没口才,要水平没水平,为什么手头有这么多的案件?这

2、位老律师听完之后便教训我:你这样说是不对的!我接着便问为什么不对,这位老律师便告诉我:在起步阶段,这些人的确是没有水平的,因为他们把大部分精力花在拓展案源上;一旦他们的案源有了保障,有了一定经济基础之后,他们便有时间静下来看书,总结过往的办案经验,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水平自然就会提高了。因此,以登广告这种方式拓展案源,很难以好或不好来评价,最好就是能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确定是否采取这种方式拓展案源。  深圳以前有一位律师,在省厅开会的时候被点名讲到了以中国著名律师字样做广告问题,这位律师花了十二万在联通的黄页中做广告。同时,他

3、还做了一个网站,在网站上,他也直接打出中国著名律师这个大标题,我们在看完这个网站的内容之后都觉得十分夸张。这位律师通过这种手段把案源拓展开来之后,现在开上了奔驰,而他现在也有所收敛。他之前在广告中称他自己是中华全国律协的会员,而事实上,所有律师都是律协的会员。他为什么要以此标榜自己呢?因为他一开始没料,而现在不同,他已经上了轨道,这种情况下,他便从良了。但愿他水平也提高了。6  网络营销以网络营销的方式来拓展案源会逐渐成为主流,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鱼龙混杂。以网络营销的方式来拓展案源的一般是年龄小于三十岁的年青律师,

4、对于网络这种营销手段,我们这一代律师不够重视。  对许多年青律师来说,网络并不陌生;年青律师大多懂得使用计算机。因此,有许多年青律师通过网络营销这种方式来打开局面。  尽管网络有种种优势,但是,其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那就是虚假的信息太多。有这么一位律师,具体姓名我不方便透露。他是一位自考的大专生,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2004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这个人是网络营销高手,他自己有几个网站,他在网站上宣称他办理过不少大案要案,但是,这些案件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判决均无法在网上找到。他对外宣称自己是众多领域的专家,但他出道也仅仅

5、就只有两三年。  我今天再次上他的网站,发现他现在已经是一个律所的合伙人,他也把自己擅长的领域缩小了。不排除他经过一段时间的砺练,的确在某方面具有了自己的优势,但是,在此之前,他在网站上对外宣传的内容中肯定包括了不少虚假的信息。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是通过坑蒙拐骗的方式来招揽案源。一位2004年才拿到律师牌照的人,在短短的一年内便把自身包装为资深律师,试问,仅需一年便实现质的飞跃,这种情况在现实当中怎么可能?  利用网络营销进行虚假宣传,这种情况容易被查处。但是,网络营销对于实战派大律师而言,同样是一种重要的宣传手段

6、。对此,有很多资深律师并不重视,这个与他们自身的知识结构有关。因为,对于我们这一代人而言,网络是一个比较陌生的东西,而现在对网络的关注度也不够;同时,还有这么一种情况,那就是经过尝试之后,发现收不到效果,所以不重视。6  其实,我自身对此的感受是:如果你是一位实战派的大律师,你网站里面的内容十分充实,每个案件的代理词、辩护词都可以通过案件底下的链接找到,并且能够经得起比较,经得起推敲,这种情况下,网络是可以发挥十分巨大的作用。  就我个人的经验而言,我在网络方面的投入与产出之比是1:30以上。环球所现在也逐渐开始重视网络

7、这个渠道。我深信,这在未来,肯定会成为律师对外宣传的一种主流。  网络营销,如果运用得当的话,是完全可以收到如毛泽东所讲的坐地日行八万里这种效果的。你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以看到。我个人觉得,环球所本身就有很多原创性的经典案例,如果可以将这些案件系统整合,同时通过多种语言版面加强海外宣传的话,那么,整个律所会运作比现在轻松许多。  著书立说  通过著书立说进行宣传的主体有两种。最近几年,有一些文笔犀利的律师,他通过华丽的文字来掩盖内容的缺陷,并且借助我们国家在法律方面最权威的出版社将他们的著作推出,

8、以这种方式来打开局面。采取这种方式宣传自己来拓展案源的律师,大多都是从内地转战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的律师,他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案源方面没有保障,而他们在文字方面又是绝顶高手,因此,他们大多通过出书这种方式来宣传自己,打开局面。  这些律师所出版的著作有这么一个特点:首先,选择都是别人感兴趣的话题;其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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