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

ID:23723503

大小:133.00 KB

页数:59页

时间:2018-11-10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_第1页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_第2页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_第3页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_第4页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南政法大学考研——全国法理学通用笔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法理学笔记《通用》法理学的结构体系: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一般性的、普遍性的、规律性的内在的联系的学科。法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各种现象之下的,内在的、规律的联系。法理学的内容框架:1.法的本体论;2.法的发生论;3.法的价值论;4.法的运行论;5.法的关联论。  教材中的重点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定义  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取得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种社会角色。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具有

2、专门性、独立性、技术性的特点。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有紧密联系。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求实性、利益性等特点。  二、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1、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法是人们对这种客观的现象认识的产物和结果。所以法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们主观认识的产物。换言之,法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标签。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  2、从法的现象和本质两个大的角度看,对法有三种理解:第一类是从法本身理解法律;第二类是从法的

3、外部解释法的根源,将法视为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的产物;第三类则是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法理学笔记《通用》法理学的结构体系: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一般性的、普遍性的、规律性的内在的联系的学科。法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各种现象之下的,内在的、规律的联系。法理学的内容框架:1.法的本体论;2.法的发生论;3.法的价值论;4.法的运行论;5.法的关联论。  教材中的重点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定义  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

4、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取得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种社会角色。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具有专门性、独立性、技术性的特点。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有紧密联系。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求实性、利益性等特点。  二、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1、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法是人们对这种客观的现象认识的产物和结果。所以法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们主观认识的产物。换言之,法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标签。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

5、系的总和。  2、从法的现象和本质两个大的角度看,对法有三种理解:第一类是从法本身理解法律;第二类是从法的外部解释法的根源,将法视为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的产物;第三类则是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法理学笔记《通用》法理学的结构体系: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一般性的、普遍性的、规律性的内在的联系的学科。法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各种现象之下的,内在的、规律的联系。法理学的内容框架:1.法的本体论;2.法的发生论;3.法的价值论;4.法的运行论;5.法的关联论。  教材中的重点是第一章和第

6、二章的内容。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定义  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取得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种社会角色。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具有专门性、独立性、技术性的特点。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有紧密联系。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求实性、利益性等特点。  二、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1、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是客观存在的;法是人们对这种客观的现象认识的产物和结果。所以法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人们主观认识的产

7、物。换言之,法是人们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标签。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  2、从法的现象和本质两个大的角度看,对法有三种理解:第一类是从法本身理解法律;第二类是从法的外部解释法的根源,将法视为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的产物;第三类则是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法理学笔记《通用》法理学的结构体系: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一般性的、普遍性的、规律性的内在的联系的学科。法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各种现象之下的,内在的、规律的联系。法理学的内容框架:1

8、.法的本体论;2.法的发生论;3.法的价值论;4.法的运行论;5.法的关联论。  教材中的重点是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内容。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定义  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法律职业是指受过专门的法律教育、具备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取得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种社会角色。  一般认为,法律职业具有专门性、独立性、技术性的特点。  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法律思维有紧密联系。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求实性、利益性等特点。  二、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1、法首先是一种社会现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