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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律协〔2016〕3号关于印发《日照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日照市律师协会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讨论修改了《日照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日照市律师协会2016年4月6日18日照市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标准指引(2016年3月18日第三届日照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实习律师实习考核活动,保障实习质量,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山东省律师协
2、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的实习律师是指: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为申请律师执业而在日照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律师执业机构实习的人员。本指引所指的实习律师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考核”)是指:实习律师连续实习一年期满,日照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受理该实习律师的面试考核申请后,市律协实习律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结合该实习律师提交的考核材料对其进行的面试答辩考核。考核合格的,才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第三条【标准】本指引所称的面试考核标
3、准是指:考核小组对实习律师进行面试答辩考核时所遵循的基本标准。18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四条【指导思想】面试考核的指导思想是:规范实习律师的实习活动,加强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的社会责任感,督促其践行律师职业操守,全面提升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第五条【目标要求】面试考核的目标要求是: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律师是否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及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实实习律师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第六条【指导监督】实习考核工作,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第三章 组织和回避第
4、七条【考核组织】市律协设立专门的实习考核委员会,每次考核由不少于3名实习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组长由其中一名成员担任。并在监事会成员的监督下,对实习律师进行审查、素质测评和综合评定工作。第八条【素质测评】素质测评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实施一次。市律协秘书处负责人员通知、场地安排、现场记录及成绩汇总等具体工作。第九条18【考核回避及监督】考核小组成员不得面试其本人指导或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如出现前述情形的,该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回避。考核小组成员应接受监督,公平、公正完成考核工作。第四章 考核流程和内容第十条【考核延期】根据
5、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第十六条规定:“实习人员应当在实习期满之日起九十日内,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负责实习考核的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实习人员因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当期实习考核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律师协会批准后可以在延期时间届满前申请考核。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之日起计算。实习人员未按照前两款的规定提出考核申请及延期考核申请,或者在律师协会批准的延期时间届满时仍未提出考核申请的,不得再就当期实习申请考核;拟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重新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第十一条【考核申请】实习人员应当
6、在实习期满之日起,即可向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提出考核申请,律师事务所组织指导律师及其他人员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并形成考评意见,填写《实习人员申请面试考核考评表》(见附件6)。考核合格者,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申请面试考核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请书一份。(二)实习证复印件一份。18(三)《实习人员登记表》一份。(四)山东省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五)实习律师事务所及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一份。(六)《实习鉴定书》(含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一份。(七)实务训练材料复印件一套,具体内容包括:
7、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次(包括本数)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不少于3次(包括本数)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不少于10次(包括本数)的诉讼、仲裁或者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诉讼裁判文书不应少于3份)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考评意见和《实习鉴定书》应当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实作出评价。第十二条【考核依据】考核小
8、组根据实习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务训练考核材料以及其他材料,对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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