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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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船员出境入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是中国籍船员出境入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三条以船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外国籍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当按照本办法申请和使用海员证。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员证签发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统一管理海员证签发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称主管机关)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称签发机关)具体

2、负责海员证签发工作。第二章申请与签发第五条船员可以向海员证签发机关申请办理海员证,也可以委托海员外派机构及经营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的航运公司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第六条申请海员证的船员,应当符合《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条件。第七条申请办理海员证需提供下述材料:(一)《海员证申请表》;(二)《船员服务簿》;(三)国际航线或者特殊航线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任职能力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公民出境的情形证明;(五)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头像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委托相关单位代为申请办理海员证的,除上述材料外,

3、代理机构还应当提供:(一)劳动合同或管理协议及其复印件;(二)委托证明。因公临时随船人员申办海员证,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组团单位的正式文件;(二)非组团单位的人员单位同意其随船出境的文件;(三)出国任务批件;(四)政审批件;(五)海员证批件。第八条签发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签发海员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海员证登记项目包括:海员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海员证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第九条海员证的有效期:(一)海员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有效期截止日

4、期不超过持证人65周岁生日;(二)补发或换发海员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原海员证的有效期限;(三)已过有效期的海员证自行失效。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员可以申请换发、补发或者再次签发海员证:(一)海员证的签证页已签满,船员可以直接申请换发;(二)海员证发生遗失、被盗、损毁等情形的,船员可以申请补发;(三)海员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船员可以申请再次签发;海员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海事管理机构不予补发或者换发,海员应当申请再次签发。签发新海员证后,原海员证自动注销。第十一条申请换发海员证的,应当递交以下材料:(一)《海员证申请表》;(二)需换发的海员

5、证。申请补发海员证的,应当递交以下材料:(一)《海员证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海员证遗失、被盗的,还应当提供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四)海员证损毁的,还应当提交说明和损毁的证件。申请再次签发海员证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执行。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中国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应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入境过境要求。第十三条持有海员证的船员,在其他国家、地区享有按照当地法律、有关国际条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海运或者航运协定规定的权利和通行便利。第十四条中国公民以船员身份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海员证,履行规定的

6、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第十五条海事管理机构在海员证签注限定特殊航线的,海员证仅可以用于中国内地至港澳台航线以及通航的国际河流段。第十六条海员证由船员本人持有并负责保管,仅限持证人本人使用。第十七条船员有下列情形,且本人未持有其他有效旅行证件的,应当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旅行证件:(一)船员所持海员证在境外过期、遗失、被盗、损毁的;(二)船员需下船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回国的。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注销海员证:(一)船员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二)船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船员本人申

7、请注销的;(四)《船员服务薄》被依法注销的;(五)海员证被依法撤销或吊销的;(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提请海员证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海员证作废的。第十九条船员持海员证出境后,不得危害国家安全,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船员身份以外的活动。第二十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海员证。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海员证的,签发机关不予受理。已经取得海员证的,予以撤销。第二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海员证的,由签发机关收缴有关证

8、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十三条签发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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