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672988
大小:101.8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1-09
《深圳: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实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律教协【2014】23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实务”高级研讨班的通知【2014年11月7日--9日深圳市】研讨会背景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对《公司法》的修改,本次修正案对现行公司法修改共有12处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司控制权是企业家掌控企业的根本权利,控制权决定公司发展命运,也决定着企业家经营和占有公司利益的命运。随着企业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公司法实施后争议热点问题纷纷出现,这些问题往往在公司法中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有些甚至超出了公司法的框架。再者,控制权与公司治理
2、的日益重要和复杂化,将对企业加强分权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监事、高管对公司的义务,防范公司治理结构法律风险,尤其是公司法务及律师公司法业务技能提升是个重大挑战。同时,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适应当前资本市场与公司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引导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改善治理水平,经研究,中国法律教育协会定于2014年11月7日在深圳市举办“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及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实务”高级研讨班。特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本研讨会仅系探索、交流,不具有释法和对具体问题做出行政解释
3、的效力。会议时间、地点报到日期:2014年11月6日(具体地点另文通知)会议时间:2014年11月7日—11月9日讲座地点:深圳市联系人:师蒙老师电话:18513105154010-57063715参会对象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相关费用及考核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书A类:3000元/人B类:4600元/人(含授课费、专家报告、茶歇、资料费、场地费、会务等费用)。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类别名称简介A类《继续教育结业证书》经培训
4、考评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继续教育凭证B类《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师》经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或《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师》(证书:国家承认,证书全国有效通用,该证书真伪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http://www.zhongguozhixie.com.cn)网上查询B类:三张二寸蓝底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加盖公章)报名方式联系人:师蒙老师电话:010-57063715手机:18513105154传真
5、:010-57892086报名邮箱:961159580@qq.com协会网址:www.falvjiaoyu.org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中国法律教育协会二零一四年四月联系人:师蒙老师电话:18513105154010-57063715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11月7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一、《公司法》资本制度改革后的适用二、控制权基础理论与世界各国公司法控制权规定三、公司控制权纠纷代理前沿业务——案例分析四、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律师实务——诉讼视角的策划和应对五、国际并购控制权前沿业务主讲专家:王光英北京律协公司法专委
6、会秘书长;“公司控制权第一人”11月8日(星期六)9:00-12:0013:30-16:30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适用——案例分析(一)公司控制权纠纷法律适用1、公司控制权之理解与把握2、财产权控制(公司合并)3、股权控制4、财产权控制容易引发之纠纷5、合并协议的主要条款6、合并协议纠纷7、合并公司债权债务承继纠纷8、多数权的滥用与失控9、股权确认10、股权转让及其纠纷11、优先受让权12、经营权控制13、优先认购权(增减资本)14、表决权控制15、代表权控制16、印章控制17、典型案例分析(二)公司治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1、公司治理模式2、股东知情
7、权3、公司决议效力4、公司高管责任(股东派生诉讼)5、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6、公司清算与解散主讲专家: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公司法名家(已确认)11月9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2013年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与公司诉讼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1.新《公司法》修改和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以及主要争点;2.新《公司法》的修改对交易安全的影响以及风险防范对策;3.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关于刑法第158条、第159条的解释》对股东从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影响;4.PE对赌条款的法律效力;5.V
8、IE协议的法律效力;6.公司控制权的法律风险及防范;7.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以及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