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人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人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我们为您整理了篇人社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自查报告,供您参考,希望您能对自查报告有所了解!近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社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xx办发〔2016〕29号)文件精神,不断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扎实工作,着力推进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根据工作
2、安排,近期,我局对今年以来本单位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局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以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才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统筹城乡就业,着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面、依法、规范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积极
3、服务全县中心工作。为推动深化改革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会保险股、医疗工伤保险股、公务员股和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安排。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我局日常深化改革工作的相关具体工作。二、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为做好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我县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xx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x政办秘﹝2016﹞136号),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来
4、宾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韩涛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为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参保人员审核确认程序、数据采集、参保登记等事项,我县分别印发了《xx县人民政府转发xx市人民政府转发xx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xx政秘﹝2016﹞302号)、《xx县人社局xx县财政局xx县编办xx县地税局转发关于印发〈贯彻xx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的实施意见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xx人社秘﹝2016﹞113号)、《xx县人社局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xx人社秘﹝2016﹞112号)、《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xx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审核确认程序〉的通知》(xx人社秘﹝2016﹞119号)、《关于印发〈xx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流程〉的通知》(xx人社秘﹝2016﹞120号)等文件。为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县于2016年10月13日召开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暨数据采集工作会议,
6、各乡镇分管领导、财政所长、人事编制科办员,县直局以上单位的分管领导、财务股长、人事股长和工资业务经办人,教育、卫计系统工资报批经办人参加了会议。11月7日召开了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四部门政策研讨和业务分工会议,进一步明确了4家单位及相应科(股)室的职责。11月8日召开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推进会,县直局以上单位具体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截止2016年11月15日,我县已为211家一级参保单位分配了用户名,其中177家单位已激活,共录入在职人员2078人,录入退
7、休人员903人。2016年9月30日前我县已全面完成机关事业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工作。根据上级部署,今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共审核机关退休人员9072人,月人均增加204元;企业退休人员18634名,月人均增加143.6元。印发《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xx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的通知》(xx政办秘〔2016〕49号),从2016年1月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80元,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560元调整
8、为640元;截止目前,2016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71.19万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2%;按时足额发放20.91万人养老金待遇,累计发放养老金17058.81万元,发放率100%。为做好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我县制定了《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xx政办﹝2016﹞14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