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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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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基金管理人: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七月重要提示本基金根据2016年8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08号)进行募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
2、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
3、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
4、表现的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6月1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经基
5、金托管人复核。目录第一部分前言1第二部分释义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1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6第七部分基金备案59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60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70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82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83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89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91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93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94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100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106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108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
6、内容摘要124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4第二十一部分其他披露事项146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50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51第一部分前言《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7、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中邮医药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
8、由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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