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与中国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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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倾销与中国应对措施【摘要】反倾销作为国际贸易中保护经济的常用手段,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在中国加入WTO后,反倾销成为中国与别国之间贸易争端的突出问题。文章从中国面临的反倾销案例入手,分析了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和背景,从法律、政策等多个角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办法。【关键词】反倾销;WTO;应诉;应对措施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日益加深,中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在入世后迅猛发展。作为发展中国家,有着自身的经济优势和良好的竞争力。但是,贸易摩擦却逐渐增多。其中,以反倾销案件最为突出。据2006年下半年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报告显示,中国仍为反倾销最大受害国,出口产品共

2、遭受反倾销调查36起,与2005年同期33起相比有所增加。就单个项目来说,针对中国化工产品和纺织品的反倾销依旧十分突出,分别为7起和2起。面对如此繁多的反倾销和贸易摩擦,我国该如何应对?  一、倾销的内涵和国际立法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到另一国家或地区,从而给进口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法律界定的倾销概念由3个要件构成:(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另一国销售;(2)这种倾销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低价销售行为,才构成法律上的倾销,同时这也是反

3、倾销调查的3个要件。  反倾销是WTO允许的世界各国均可采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反倾销法律已成为WTO成员方贸易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形式合法、易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且不容易招致报复的特点。其调查程序通常包括提起调查申请、立案、调查、裁决、行政复审、司法审议等几个阶段。  根据反倾销形式的发展变化,反倾销法日趋完善。所谓反倾销法是由一国立法机关制定,由国家行政机关保证执行,为规范进口产品价格秩序,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要求进口产品相关者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它是调整进口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对倾销进行调查、裁定和采取反倾销措

4、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世界上第一部反倾销法是1903年加拿大通过的反倾销法,随后欧美等国家相继通过自己的反倾销法。为协调各国法律之间的冲突,限制其对国际贸易的消极作用,“关贸总协定”第6条对反倾销法作了统一的规定。1967年,“肯尼迪回合”又制定了《实施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包括美国、日本、欧共体在内的西方国家都签了字。1979年,在“东京回合”中,通过1967年反倾销法的修订本,并于1980年生效,40多个国家签了字。许多国家据此重新制定或修改了本国的法律。  二、中国当前的经济现状  世界各国的反倾销法旨在维护本

5、国经济利益,WTO主要是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在这样一个潜规则下,作为发展国家,我国反倾销案件相当多,对出口贸易造成严重阻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据统计,国外针对我国实施的反倾销呈现以下特点:(1)以欧美等发达地区为主,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华实施反倾销,案件数量呈不断上涨趋势;(2)国外对华反倾销在政策和具体操作上仍带有严重歧视,如非市场经济问题、替代国问题等;(3)国外反倾销越来越多针对我国出口的优势产品。近年又出现一些新特点,如:发达国家根据国内法的反倾销规定,反倾销税征收时期过长,金额不断上升,税率逐渐增高,价格比较缺少公平合理性;反

6、倾销产品种类逐步扩大,转向高附加值产品;反倾销发起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延伸,如印度、巴西等国。另外,反倾销也挫伤了国外企业对华投资的积极性,不少投资者抽回资金,转投其他国家,使我国一些新兴工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影响经济结构的合理构筑。  可见,认真研究反倾销迫在眉睫,我们必须下大力气从法律、经济、政策等角度采取措施,以应对国外的反倾销。  三、中国屡遭反倾销的原因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内外、主客观因素,还有经济和法律方面的因素。  (一)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一方面源自中国作为经济飞速发展的国家,其市场经济还处于

7、重要转轨时期,各项指标均处在积累阶段;另一方面源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迫于谈判压力,勉强同意在针对其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案件中,在15年内被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结果导致中国的出口贸易处于不利的环境,在对待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出口时,遭到众多国家的“围追堵截”;也使外贸由大额顺差走向逆差,给开拓国际市场带来极为严重的阻碍。  另外,在处理反倾销案过程中,很多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所以在选择商品“替代国”时比较随意,以致出现用马来西亚的劳动力、印度的煤价、恒河的运费来计算中国产品正常价格的荒谬做法,导致判定倾销行为的不公正。中国企业在生

8、产过程中透明度差,对自己生产的产品市场定位不准,使其在应诉的时候失去主动性,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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