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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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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阳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要点(试行)根据《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学校(幼儿园)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考核,确保学校基建项目按年度计划按时按质顺利完成,特制订《东阳市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要点(试行)》。一、项目前期管理1.可研方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确定每月的5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召开论证会议。文本资料应由项目学校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后,报中心学校(城校办、教育处)相关人
2、员和校长(主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3份提早5个工作日由学校送教育局计财科,审查和论证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意见记录在《东阳市教育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记录表》(附件1)上,粘贴在文本资料封面一并上报。联系人:赵跃洪2.招标文件、预算、主材询价审核工作:确定每月的10日、25日(遇节假日顺延)召开讨论会议。19文本资料应由项目学校经校务会讨论通过后,报中心学校(城校办、教育处)相关人员和校长(主任)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一式10份提早3个工作日由学校送教育局计财科,审核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意见记录在《东阳市教育系统基本建
3、设项目审查记录表》(附件1)上,粘贴在文本资料封面一并上报。联系人:李飞宇3.合同备案工作:确定每月的8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办理。备案时,上报合同副本原件2份(教育局1份、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1份)。联系人:李飞宇二、施工过程管理4.关键岗位交接工作:项目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由市招标办组织,30天内完成交接工作;500万元以下项目由中心学校(城校办、教育处)组织。项目开标后15天内完成交接工作。交接内容、程序按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印发的《关于召开施工、监理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交接会议告知书》(附件2)执行。联系人:李飞宇5.
4、图纸交底工作:图纸疑问连同设计单位出具的拟答复意见应提早3天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教育局计财科。19图纸交底由教育局根据项目进度随时组织。图纸交底会议召开后,3天内形成正式会议纪要,并报教育局备案。联系人:蒋强松6.变更审批工作:工程建设按图施工,不涉及影响使用功能和安全的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提早7天向教育局报告,相关材料一式4份上报教育局。联系人:李飞宇7.土方验收工作:施工单位基槽开挖后,经勘察、设计单位确认后报教育局验收。教育局随时组织验收。现场测量验收记录经相关人员当场签字存档,原件由建设单位保存,并复印给施工、监理
5、、教育局等单位1份。不得事后补签,重新形成记录材料。现场测量验收记录单原件为土方结算的重要依据,应及时存入工程竣工审计资料。联系人:蒋强松8.主体验收工作:监理单位须组织施工、建设单位完成国家规定的主体结构中应测的技术数据测量,各项数据均合格,方可报质监站主体结构验收。主体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法人、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教育局、建管局、质监站参与主体验收。验收时间由建设单位商建管局、质监站确定。联系人:蒋强松199.工程初验工作: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预算书完成所有工程量和要求后,提请监理单位、
6、建设单位要求初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施工图和预算核查,达到初验标准后报教育局组织初验。教育局收到建设单位初验书面申请报告后,随时组织五方责任主体现场初验。联系人:蒋强松10.主体单项验收工作:主体工程达到验收标准,防雷、消防、室内空气等专项验收均完成后,经建设单位、监理、教育局同意后报建管局、质监站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法人、勘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教育局、建管局、质监站参与验收。联系人:蒋强松11.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东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东政发〔2017〕69
7、号)(附件3)要求组织。联系人:蒋强松12.项目审计工作:概算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竣工审计资料经教育局审核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审计局申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概算投资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竣工审计资料报中心学校(城校办、教育处)审核后安排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如局里统一招标提交中标单位审计)。19联系人:李飞宇三、资金管理13.项目资金申拨:建设单位根据项目进度,应提前向教育局申拨项目补助资金。申拨时填写《东阳市中小学校专项项目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4),附带上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验收合格证书(或支付证书)、审计结算
8、报告等。联系人:蔡新伟14.工程款管理:严格按财务制度做好工程款收支管理,不得私设资金帐号或存入私人银行帐号。从2018年1月1日起,落实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印发的《关于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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