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

ID:23593226

大小:331.00 KB

页数:52页

时间:2018-11-09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_第1页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_第2页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_第3页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_第4页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_第5页
资源描述:

《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交易文件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如有):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5月目录第一章、交易须知3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6(一)交易文件6(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7(三)摇珠及合同签定8第二章摇珠办法11一、摇珠办法修改表11二、摇珠办法12第三章合同条款15第四章技术条件、图纸及勘察资料51第五章监理发包价计算表52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

2、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如有):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2工程名称萝岗区公安分局夏港派出所改造装修工程监理3建设地点广州萝岗区公安分局萝岗派出所政园路3号4建设规模项目总装修改造建筑面积4985.58平方米,包括:夏港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及装修;辅警支队业务用房改造及

3、装修;加装2台电梯(含电梯井土建部分);弱电系统等。5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53万元6监理目标合格7交易范围及内容(1)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2)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并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3)竣工结算期:按监理合同要求。8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收到发包通知书或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

4、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按交易公告要求。11监理人员专业配套要求(据实配备)1.总监理工程师1名: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2.专业监理人员最低配套要求: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机电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工程造价人员1人。其他监理人员根据项目规模满足主要工程监理旁站要求。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单位应具备齐全的本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通讯、办公、检测设备、车辆等。12报名资料收取方式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

5、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13报价方式本项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所规定计价方式、计价标准并浮动-20%,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25.1万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14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报名资料截止之日计起)15踏勘现场时间:自2014年4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萝岗区公安分局萝岗派出所政园路3号16报名资料的组成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

6、成。17报名资料份数一份。18报名的时间和地点1.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2.开始接收报名资料时间:2014年日时;截止时间:2014年日时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9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1.摇珠开始时间:2014年月日时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萝岗交易部。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交易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0履约担保无21其他1、报名资料语言:汉语。2、建设单位对本次交易结果将不负任何解释责任。二、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

7、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条款号:13修改类型:删除原文:13.履约担保13.1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15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13.2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承

8、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