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

ID:23576526

大小:47.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09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_第1页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_第2页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_第3页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_第4页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州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穗府办〔2016〕9号)精神,市本级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为规范风险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风险补偿资金是指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方向)从本办法生效

2、之日起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通过风险分担方式承担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责任的资金,风险补偿资金累计补偿不超过5000万元,即补偿责任以5000万元为限。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微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如该标准修订,按新标准执行。12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是指企业有自主品牌、有独立研发团队、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速

3、在20%以上、近两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市工信委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风险补偿资金的相关政策指引,监督纳入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的支持对象和条件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二)核定风险补偿资金的支出,将核定的风险补偿资金按规定和程序,纳入下一年度市工信委部门预算。(三)负责对不良项目代偿的额度、比例及代偿资金核销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四)负责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绩效管理,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五)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第五条市财政局

4、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规定将市工信委编制的风险补偿金预算纳入部门预算。(二)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绩效自评复核,重点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第六条12风险补偿资金由市工信委委托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再担保公司”)管理运作,市再担保公司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控制机制和项目贷后管理监督检查制度。(二)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融资租赁机构、互联网金融等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风险补偿比例、补

5、偿条件、风险控制等事项,并加强风险防范;(三)负责对纳入风险补偿资金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核及确认;(四)负责对风险补偿资金分担部分进行先行垫付,按程序向市工信委申请不良项目的代偿资金;(五)负责对纳入风险补偿资金项目贷后管理的监督,以及不良项目损失的核销工作;第三章使用方式第七条风险补偿资金通过风险分担方式承担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责任,具体方式有:(一)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新增融资担保类、保证保险类、融资租赁类等融资产品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风险补偿,每笔贷款损失分担比例不超

6、过10%,单笔贷款中纳入风险补偿资金分险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单户贷款中纳入风险补偿资金分险的本金12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二)风险补偿资金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发行债券、票据、信托、互联网融资等直接融资产品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风险补偿,每笔业务本金损失分担比例不超过10%,单笔业务中纳入风险补偿资金分险的本金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含),单户业务中纳入风险补偿资金分险的本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含)。(三)风险补偿资金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首次从合作银

7、行获得信用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风险补偿。每笔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比例不超过10%,其他各级财政风险补偿资金分担比例不超过10%,市再担保公司分担比例不超过30%。单笔贷款中纳入风险补偿资金分险的本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第四章支持对象第八条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的中小微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要求;(二)在广州市登记注册,并年检合格;(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12(五)具备与融资规

8、模相匹配的经营及还款能力。第九条纳入本办法支持的合作银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广州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且有独立的中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制度;(二)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等建立合作关系;(三)上年度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不高于本地区行业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数据为准),且最高不得超过5%;(四)按要求向市工信委报送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报表。第十条纳入本办法支持的担保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广州市登记注册,依法设立,合规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广州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