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567095
大小:104.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1-08
《垫江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垫江县高安镇顺河社区3.工程规模:建设总面积29520平方米(长820米×宽36米)
2、,包括道路两侧房屋风貌整治、风雨廊桥风貌整治、两座公厕、衙门文化恢复、唢呐文化广场、道路改造、雕塑、绿化、给排水、电力、消防综合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33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19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附录B委托
3、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若监理服务期满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延长期间监理费用以监理人、委托人协商为准。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从甲方发出监理进场通知后在招标范围内,负责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各阶段的
4、工程监理,施工阶段约120日历天。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服务成果: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全过程安全,并提供垫江县建设工程档案目录19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要求所需的全部监理资料。服务成果送达业主单位时间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
5、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18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监理人:(盖章)(盖章)住所:垫江县高安镇宝鼎大道1号住所:邮政编码:4083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9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
6、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
7、,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19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古街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是指监理人履
8、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