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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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计划生育,行政奖励  篇一:计生政策奖励办法  计生政策奖励办法  为加强和推动本委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计生工作的有关政策,依据有关计生政策奖励办法,根据我委实际,特制定本办奖励办法。  一、具体奖励措施  (一)本委干部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

2、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本办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1、每月发给2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2、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

3、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3、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本办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5、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6、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本委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500元

4、的一次性奖励。  (三)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本委给予每人不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二、其他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XX年3月18日  篇二:计划生育奖励  一、实施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山市委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中委〔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

5、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XX〕12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发放工作的通知》(中计育发字〔XX〕29号)  二、申请程序  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首先到户籍地的村(社区)计生办或镇(区)计生办领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写,并且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独生子女、父母合照1张(一寸);然后由夫妇双方户籍地的村(社区)计生办(属市直单位的需到工作单位核实)核实,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盖章,再

6、到户籍地的镇(区)计生办(主管部门)核实,并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盖章,最后由夫妇一方户籍地的镇(区)计生办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标准  凡属我市户籍的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可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20元(即夫、妻每月各10元),经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镇人民政府或区办事处)分别负担。3、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途径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及地区之间的贸易也已成为拉动一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甚至是三驾马车之首,奥巴马政府成立之日起自从人类进入商品经济社会以

7、来,贸易即已成为人们日常活动的主要部分,并成为一国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国际分工的深化、大量国际统一标准规则的建立  (1)属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即由市财政供养的人员)的,通过其每月在银行的工资账户进行发放;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保健费通过本镇(区)原来的方式进行发放。  (2)属于中央、省属单位和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的人员由本单位负责发放。  (3)其他人员的,包括市、镇(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非在编人员,各类企业的人员、个体工商户、无业居民等,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区)计生办负责。镇(区)计生办原则上每年发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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