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ID:23431111

大小:65.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1-07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_第1页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_第2页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_第3页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_第4页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_第5页
资源描述:

《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完善中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摘要: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湿地作为新的环境要素纳入其中,体现了我国对湿地保护的重视,但是湿地的现状不容乐观,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为此,本文从构建完善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基本理念和基本法律制度等方面对完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提出个人建议。关键词: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缺陷;完善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01-0231-02作者简介:张雪(1990-),女,辽宁抚顺人,辽宁大学法学院硕士研宄生,研宄方向: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研宄。湿地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我国自1992年

2、加入湿地公约以来,高度重视湿地的保护工作,但是湿地的现状不容乐观,根源在于国家未出台湿地保护的全国立法,湿地保护法律法律制度未得到正式确立。因此本文从此缺陷入手,对完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希望可以为湿地保护工作尽绵薄之力。一、完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一)湿地定义狭义定义是把湿地看作是陆地生态系统与水生生态系统的交错或过渡地带[1];关于湿地的最早的定义出现在《美国湿地》这本报告集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报39号”,在该通报中湿地的概念为:“湿地”一词是指被浅水或暂时性积水所覆盖的低地,一般包括草本沼泽、灌丛沼泽、苔藓泥炭沼泽、湿草甸、泡泽、潜水沼泽、以及滨河泛滥地

3、,也包括生长挺水植物的浅水湖泊或浅水水体[2]。采用广义的是《湿地公约》,即: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湿原、泥炭地或水域地带,带有或静止或流动、或为淡水、半咸水或咸水体者,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水域,这也是最为大家认同的定义。(二)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含义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指为调整湿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而创设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制度体系。其具有以下特点:1.湿地保护法律制度贯穿于湿地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各个环节,它以实现湿地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为己任,是湿地保护法基本原则的贯彻和体现。1.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一个复杂的制度体系,它由湿地权属制

4、度、湿地保护公众参与制度、湿地保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一系列法律制度构成。2.湿地保护法律制度是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它可以有效地指导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湿地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从而有效地防治湿地污染,防止湿地受到不应有的破坏。二、我国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存在问题(一)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立法缺失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有效保护湿地资源的基础。关于湿地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是关于湿地保护的专门立法却没有,更没有专门针对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作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的森林和海洋都有专门立法的保护,唯独没有确立湿地保护的国家立法,这未免与湿地不可替代的功能不符。虽然国务院

5、曾批准过一些“规划”、“计划”,但是由于效力等级低,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关于湿地保护的法律被分散在基本法和自然资源单行法中,湿地资源只是作为一个要素出现在上述法律中,不能得到应有的保护;同时湿地作为一个整体的生态系统,只有保护其完整性才有益于其功能的发挥,而将其分散在上述法律中同样不利于湿地资源的保护。(二)湿地保护理念存在问题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部分关于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受制于当时的国情,是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没有考虑到保护湿地的生态价值;现阶段的法律虽然将生态价值的理念融入其中,但是当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发生冲突时,生态价值明显让位于经济发展,即使是强

6、调保护湿地资源,也是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将破坏降到最低,而不是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三、完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一')构建完善的湿地保护法律体系美英日三国均属世界上保护湿地最成功的国家代表,他们虽然没有制定湿地保护的专门立法,但是它们的法律法规之间联系紧密,由于我国同其政体不同,使得我国的地方立法效力低且带有严重的地方主义色彩,中央到地方的法律法规缺乏协调统一性,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一个湿地保护的专项法律,以中央立法指导地方立法,地方法规的实施情况向中央反馈,以使中央立法不断完善,为湿地保护提供法律保障。(二)树立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相统一的理念当今世界各类环境问题频发

7、,保护生态安全成为各国共识,湿地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保护湿地的生态价值迫在眉睫,但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开发湿地不可避免,开发湿地产生的经济价值更是巨大的,为了追求经济发展,牺牲生态价值更是常有的现象,在此过程中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存在矛盾即开发和保护存在矛盾。迫于发展的需要,“生态利益”不能完全取代“经济利益”,保护湿地也不意味着放弃开发,因此我们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将破坏湿地的行为降到最低,树立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相统一的理念,贯彻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方针,实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