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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7
《离婚判决上诉期满前夕男方死亡女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男方遗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离婚判决上诉期满前夕男方死亡女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男方遗产 法院一审判决一对夫妻离婚,然而,就在上诉期满前一天,男方却因车祸意外死亡。此时,主动要求离婚的女方提出以配偶身份继承男方的遗产并要求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男方的亲属则认为法院已判决双方离婚,女方无权继承遗产。那么,离婚判决书是否已经生效了呢?浦东新区法院近日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回答。 家住浦东川沙的李
2、女士和黄先生于1988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并于次年5月登记结婚。但是婚后两人的婚姻生活却并不和谐,常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李女士曾于1994年和2002年两度起诉要求离婚,虽经调解撤诉,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从去年6月起就一直分居。今年年初,李女士又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要求与黄先生离婚。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均有离婚的意愿,法院于3月21日一审判决两人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处理,双方当庭签收了判决书。 同年4月3日,黄先生突遇车祸,被送到医院紧急抢救。4天后,即当月7日,黄先生终因医治无效死亡。围绕着遗
3、产继承和事故赔偿抚恤金的归属问题,黄先生的亲属与李女士之间闹得不可开交。 由于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从双方签收离婚判决书的次日起算,到4月5日上诉期间届满,但4月5日正好是周六,因此届满日期顺延至4月7日。李女士由此认为,黄先生死亡时仍在上诉期内,离婚判决没有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所以她有权以配偶的身份继承亡夫遗产并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而黄先生的亲属则认为法院已出具了离婚判决书,而且离婚是由李女士主动提出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李女士无权提出上述要求。为此,双方又找到法院,黄先生的亲属要求法院出具判决生效
4、证明书,而李女士则要求确认判决不生效。双方各执一词,针锋相对。 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非常罕见,围绕着一审判决的效力问题,法院内部也有不小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当终结诉讼。黄先生既然在上诉期内死亡,此时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因此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为自然消亡。另一种观点虽然也同意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为自然消亡,但认为案件已审理终结,无权再作出终结诉讼的裁定,而应提起再审,撤销原判决并裁定终结诉讼。与此持相反观点的则认为,离婚诉讼是由李女士提起的,而且双方均同意离
5、婚,因此应当在尊重双方真实意思的前提下,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推定判决生效,从而防止李女士利用法律漏洞获得额外利益。 法院认为案件的审理过程不仅指案件判决以前的审理阶段,还包括上诉期,这起案件的情况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适用条件,依法裁定诉讼终结。这就意味着,黄先生死亡时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存续,李女士可以配偶的身份继承黄先生的遗产并获得事故赔偿抚恤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
6、.cn/souask/ 辩护词 ——华XX盗窃上诉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上诉人华XX的委托,以其辩护人身份出席法庭,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上诉人,认真查阅了本案的有关卷宗,本辩护人对一审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的适用没有异议,现辩护人请求法庭对上诉人华XX适用缓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上诉人是自首。具有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上诉人华XX在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并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即如实供过犯罪事实,并主动带领公安人员到其住处取出所窃取的财物,属自首。根
7、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罪。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上诉人华XX具有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的情节。 二、上诉人主动带领公安人员取出赃物并归还失主,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上诉人虽然乘被害人不注意,偷取了手表,但上诉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时,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手表的犯罪事实,并带领公安人员到其住处拿出其藏匿的手表并归还了失主。上诉人并没有把窃取的手表卖掉进行挥霍,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结果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因此,上诉人未给被害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三、上诉人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 上诉人在本案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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