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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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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洋浦经济开发区财政国库支付局责任清单目录一、部门职责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无)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管(二)工资统发资金监管(三)会计集中核算监管四、公共服务事项(无)14一、部门职责登记表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负责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管理洋浦本级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公务卡个人专户。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254号负责审核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专项支
2、出和转移支出等;审核用款计划、指标用途、支付范围、金额以及批准程序进行审核。负责签发支付指令,送代理银行办理支付。负责支付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负责与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及时对账。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拟定全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参与预算支出执行分析和预算部门(单位)综合财务分析。负责向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报告预算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2负责人员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人员经费部分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工资统发。负责工资福利支出、负责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使用财政性资金发给个人的其他补贴
3、。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254号负责统发单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扣款项的代扣代缴。负责审核统发单位人员情况、工资变动信息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情况。审核人员工资数据以及申缴法定代扣代缴数据,分类汇总打包,分别传输给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和传递工资数据,银行根据指令将工资等发放到个人账户。汇总工资统发信息,为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数据。负责预算单位工资管理员培训。3对同级财政预算门(单位)的会计人员、银行账户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254号14和会计
4、账户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开设单位账套,审核报账资料,协助单位办理资金收付,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编报单位决算报告。负责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事项;对审批手续不全的报账资料予以退回,一资性告知需要补充或者更正的事项;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国库集
5、中支付管理的财务收支,予以制止和督促纠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不予办理;对单位预算、内部财务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督促其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评价。建立建全业务考评制度,加强内控管理。配合预算部门完成部门预决算编审,开展综合财务分析,为财务管理提供决策服务。负责预算执行,盘活存量资金,清理债权债务,防范财务风险。负责报账员业务培训。按规定开展预算单位资金账户管理工作。4参与全区预算部
6、门(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参与全区预算部门(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拟定预决算编制方案,负责决算编制人员培训工作。5参与检查全区预算部门(单位)财务工作。协助各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参与检查全区预算部门(单位)财务工作。协助各预算部门(单位)建立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为各预算部门(单位)提供财务管理咨询及其他财务咨询。6参与预算支出执行分析和预算部门(单位)综合财务分析。参与预算支出执行分析和预算部门(单位)综合财务分析。负责向管委会和有关部门报告预算部门(单位)的资金
7、使用情况。147负责本区搬迁安置资金的管理与核算。负责本区搬迁安置资金的管理与核算。参与搬迁安置资金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8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1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无)14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监管1、督检查对象监督检查对象为涉及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的区内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2、督检查内容财政资金的支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8、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否存在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列举事项。3、督检查方式(1)政资金支出日常监督检查;(2)针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等情况以及完善财政管理的需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针对具体举报线索开展的监督检查。4、监督检查措施(1)依法对单位和个人涉及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主管部门和管委会报告。(214)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应当与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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