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

ID:23329755

大小:64.52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7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_第1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_第2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_第3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_第4页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暂行)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9.5节的要求,在安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时,设计方法如下:1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采用剩余电流式、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探测电气火灾的报警系统。2设置场所2.1一般规定2.1.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2.1.2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2.2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2.2.1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2.2防火区域照

2、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2.3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2.4建筑物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5建筑物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6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2.7 其他电气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2.3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2.3.1照明总配电箱(地下车

3、库除外)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3.2 第2.2.4、2.2.5、2.2.6、2.2.7条规定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4二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2.4.1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4.2 第2.2.4、2.2.5、2.2.6、2.2.7条规定的场所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5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2.6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供电回路、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2.7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

4、灯具城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3 设置方法3.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信号应设在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场所。3.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仅作用于报警。3.3选用的剩余电流探测器的额定剩余报警电流,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最大值的2倍,且不大于1000mA。3.4当需要对重要场所的导体连接部位监测温度时,宜设置测温式电气火灾探测器。3.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自成系统,当并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采用独立显示器。4固有泄漏电流估算4.1 电气火灾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考虑配电系统及用

5、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4.2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以实测为准,设计时可参照表一、表二、表三估算。表一220/380V线路每公里泄漏电流(mA)绝缘材质截    面   (mm2)4610162535507095120150185240聚氯乙烯525256627070798999109112116127橡皮27323940454949555560606061聚乙烯17202526293333333338383839表二 电动机泄漏电流(mA):运行方式额定功率(kW)1.52.25.57.5111518.5223037455575正常运行0.1

6、50.180.290.380.50.570.650.720.871.001.091.221.48电动机启动0.580.791.572.052.392.633.033.484.585.576.607.9910.54表三 荧光灯、家用电器、计算机泄漏电流(mA)设备名称型式泄漏电流(mA)荧光灯安装在金属构件上0.1安装在木质或混凝土构件上0.02家用电器手握式Ⅰ级设备≤0.75固定式Ⅰ级设备≤3.5Ⅱ级设备≤0.25Ⅰ级电热设备≤0.75~5计算机移动式1.0固定式3.5组合式15.0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性能5.1可探测泄漏电流信号5.2可探测电气联

7、接点处温度信号。5.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报警电流值应可调。5.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具有自动巡检功能。5.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可发出声光报警,准确报出探测点地址,并监视探测点的变化。5.6储存各种故障及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应少于12个月。5.7应能显示系统电源的状态。5.8 产品应符合国家准入制度要求。附录一等级保护对象电气报警装置设置位置特级建筑高度100m~250m(不含250m)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居住建筑:19层及19层以上的住宅公共建筑:1.医院2.高级旅馆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24

8、m以上部分的任一楼层的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