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

ID:23250576

大小:73.62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1-06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_第1页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_第2页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_第3页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_第4页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国外图书馆法内容发展演变之法理剖析[摘要]法律作为重要的国家运行机制,为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法理作为法律的灵魂,贯穿着法律的沿革和发展。图书馆法的变革不仅满足公平合理原则的精髓,而且延伸和优化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以美国、丹麦和韩国三国图书馆立法的兴起和发展为素材,从法理角度对国外图书馆法内容的发展与演变做一次深度验证。[关键词]公平合理原则公共利益私人利益[分类号]G259我国图书馆法立法工作于2009年被列入全国人大“4^一五”重点立法项目,文化部也已经启动《公共图书馆法》立法相关工作。作为保障公共利益的

2、重大举措之一,公共图书馆立法维系着教育、科学和文化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如何准确分析国外较为成熟的图书馆立法法理本质并将其作为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国际导航是图书馆界不容忽视的问题。1图书馆立法的兴起源于公平合理原则1.1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起源于拉丁文中的“exaequoetbo-no",其含义是指依据对的和好的标准或者从平等意识而来。公平是合理的目标,合理是公平的前提。公平和合理相辅相成,同为民事立法的最终目标之一。公平合理原则在我国民事立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

3、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该条款作为原则性的条款,具有统领性的至高效力。在民事行为中,行为人必须遵守自愿、公平、等价有偿以及诚实信用等原则。1.2图书馆立法的兴起与公平合理原则美国和丹麦最早的图书馆立法中体现了一个共同特点,即图书从私有化转型为公有化旨在满足公平合理原则的需求。1775年,P.F.Suhm将其私人图书馆中的10万册图书馆藏向哥本哈根市民开放。20年之后,丹麦皇家图书馆开始逐步向公众开放皇家馆藏。19世纪初,更多的非公开书册开始向市民公开。直至19世纪末,几乎每个城镇都拥有一个向公众开放的独立图书馆。然而,当时公共图书馆的馆藏

4、来源并不稳定,基本借助于赠送、慈善活动以及小笔的收入。因此,丹麦政府于1882年第一次对公共图书馆藏提供资金,用于维持公共图书馆藏的日常活动。20世纪初,以系统化服务为基础的图书馆框架慢慢形成并趋于成熟。这种框架的灵感来源于英美公共图书馆系统所倡导的“免费公井图书馆”。图书馆服务的免费性由此成为丹麦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18世纪中后期掀起的图书共有化浪潮反映了当时丹麦社会的一个发展需求,即所有民众都应当对图书和知识拥有平等获取权。从皇家私有化图书馆藏发展到公有化图书共享,本质上应验了公平合理原则在图书公开使用中的积极作用。美国联邦政府在1

5、956年出台了第一部全国性图书馆法《图书馆服务法》(LibraryServicesAct,LSA),这是美国公共图书馆立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法由艾森豪威尔总统在1956年签署,其主要目标是为解决城市与农村图书馆服务不平等问题,促进乡村地区的图书馆服务。具体措施包括在1957-1964年,联邦政府毎年提供750万美元的补助金,促进各州对人口少于1万人的乡村开展图书馆建设。《图书馆服务法》在立法宗旨上明确了民众对图书的平等获取权,又一次验证了公平合理原则推动图书馆立法兴起的重要枢纽作用。民众对图书的平等获取权也满足了人权平等的要求,因

6、此,图书馆立法的兴起从本质上支持了人人平等的和谐理念。2图书馆立法的演变优化了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图书馆立法的演变在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的基础上不断协调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将公平合理精神从图书馆角色定位与服务发展实践中真正地予以渗透。2.1“图书馆”角色的多元化图书馆立法演变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共性是“图书馆”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被赋予了不同的角色。尤其在数字时代,图书馆不断转换与丰富自身角色,不仅持续保留与发展传统(纸质)图书借阅事业,而且多元化地适应了数字信息共享的需求,快速推进数字资源服务。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图书馆慢慢从传

7、统的藏书楼蜕变出来,将数字资源服务融入到自身工作中,逐步转型成为集传统资源和数字资源于一体的信息服务中心。美国在颁布《图书馆服务法》后发现,人们对公共图书馆的信息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的图书馆定位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期待。因此,美国在《图书馆服务法》的基础上,颁布了《图书馆服务与建设法》(LibraryServicesandConstructionAct,LSCA)。该法对图书馆进行了重新定位,即摒弃单纯的“藏书楼”,换之以参考咨询中心的新形象。丹麦在2000年颁布的《丹麦图书馆服务法案》(简称《法案2000》)序言中明确了立法的宗旨,即“为

8、图书馆在信息社会中创造一个完善的框架,也就是网络综合图书馆”。丹麦立法部门依据网络时代的特点,通过立法将图书馆重新定位于网络综合图书馆,及时更新了图书馆的时代使命。《法案2000》序言同时明确了达成该宗旨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