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ID:23221026

大小:29.33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第1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第2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第3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第4页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一节概述一、医疗废物的概念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一)感染性废物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

2、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二)病理性废物特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三)损伤性废物特征: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四)药物性废物特征: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

3、,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苯巴比妥等;免疫抑制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五)化学性废物特征: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三、医疗废物管理的意义(一)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二)防止医疗废物管理不善引起疾病的感染与传染。第二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200

4、3年6月公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一、国务院颁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背景(一)缺乏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废物管理的专门法规。现有法规分散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未能涵盖医疗废物管理的全部内容,对医疗废物的界定和分类不明确,未能规范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无害化处理的全过程管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流向社会的现象十分普遍,造成很大社会危害性。(二)医疗废物的综合管理亟待加强。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和协作。医疗废物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卫生、环保、工商、公安、计划、财政、邮电、铁路、民航、科技、教育、计划生育等多

5、个部门,仅由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行解决各类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在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有很大难度。(三)医疗废物的处置方法存在缺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场所、设施亟待建立。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一次性医疗器具是管理中的难点:化学消毒:残留有血液、体液的输血器、血袋、引流袋、血液透析器等医疗器具难以采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和毁形导致污染扩散;焚烧:院内焚烧难以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现行烟尘排放标准,且医疗废物中塑料制品愈来愈多,其二有毒有害物质严重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院外又缺乏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和设施,据调查,目前仅有广州、

6、杭州、南京等几个城市建有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由于医疗废物的出口不畅,消纳问题未解决,部分医院将医疗废物卖给废品收购站,一些不法商贩直接从医院以收购废品的名义收购一次性医疗器具,贩卖后谋取利益。(四)各地对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医疗废物处置的收费政策、部门协作等问题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一些具体困难。城市大医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较为规范,但中小医院、县及县以下医院、个体诊所存在的问题较多。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出台(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三)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四)关于发布《医疗废

7、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通知(五)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一)全程化管理的原则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整个流程应当处于严格的控制之下。《条例》对涉及医疗废物的各环节均提出明确要求。如: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

8、理工作。(二)集中处置的原则《条例》贯穿了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思想。如:第四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