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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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  4.1.3 寒冷地区建筑的体形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4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细则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4.1.4 建筑每个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0.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0.40时,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细则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4.1.5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20%,当不能满足本条文的规定时,必须按本细则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2、 4.2.2 根据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分别符合表4.2.2-1、表4.2.2-2以及表4.2.2-3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当本条文的规定不能满足时,必须按本细则第4.4节的规定进行权衡判断。  表4.2.2-1寒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体形系数≤0.3)传热系数K[W/(m2·K)](0.3<体形系数≤0.4)屋面≤0.55≤0.4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0.60≤0.5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0.60≤

3、0.50非采暖房间与采暖房间的隔墙或楼板≤1.5≤1.5  续表4.2.2-1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北向)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3.5-≤3.0-0.2<窗墙面积比≤0.3≤3.0-≤2.5-0.3<窗墙面积比≤0.4≤2.7≤0.70/-≤2.3≤0.70/-0.4<窗墙面积比≤0.5≤2.3≤0.60/-≤2.0≤0.60/-0.5<窗墙面积比≤0.7≤2.0≤0.50/-≤1.8≤0.50/-

4、屋顶透明部分≤2.7≤0.50≤2.7≤0.5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  表4.2.2-2夏热冬冷地区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 [W/(m2·K)]屋面≤0.70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m2·K)]遮阳系数SC(东、南、西/北向)单一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0.2≤4.7-0.2<窗墙面积比≤0.3≤3.5≤0.55/-0.3<窗墙面积比≤0

5、.4≤3.0≤0.50/0.600.4<窗墙面积比≤0.5≤2.8≤0.45/0.550.5<窗墙面积比≤0.7≤2.5≤0.40/0.50屋顶透明部分≤3.0≤0.40注: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  表4.2.2-3 不同气候区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气候分区围护结构部位热阻R[(㎡·K)/W]寒冷地区地面:周边地区非周边地区≥1.5采暖、空调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1.5夏热冬冷地区地面≥1.2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1.2注:周边地面系指距外墙内表面2

6、m以内的地面;地面热阻系指建筑基础持力层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  4.2.5 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4级。  4.2.6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规定的3级。  5.1.1 采暖、空气调节系统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5.1.3(1)建议修改为  5.1.3 冷量和热量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区域性冷源和热源时,在每栋公共建筑的冷源和热源入口处,必须设

7、置楼前热量表,作为度量该建筑物空调和采暖耗热量的依据。  5.3.13 空调风系统应限制土建风道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2当条件受限制确实需要使用土建风道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止漏风和绝热措施。  5.5.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

8、时间启用的建筑;  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5.5.3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表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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