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

ID:23182396

大小:72.68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1-04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_第1页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_第2页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_第3页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_第4页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变更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湘财非税〔2011〕29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财非税〔2011〕29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变更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通知 各省直单位、各代理银行、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处):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1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要求,经研究并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同意,决定将“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变更为“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现将有关

2、事项通知如下:6一、从2012年2月1日起,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使用如下账户,原账户停止使用:1、中国建设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765061058688888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新姚路支行2、中国工商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901004029026404390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沙市司门口支行3、中国农业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8-067901040011065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劳动路支行4、中国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60935808489

3、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5、中信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7401110183100002956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66、长沙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800108495711011开户行:长沙银行高信支行7、交通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1613000018160074329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北大桥支行8、中国光大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78780188000044964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华顺支行9、兴业银行户名:湖南

4、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368120100100249628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沙江滨支行10、招商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731904118910999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沙晓园支行1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6账号:66010154900001689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12、中国民生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3101014400000124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户名: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10069

5、3183080010001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直属支行各代理银行应及时办理新账户开设及旧账户撤销的相关手续。二、账户变更后,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非税局)继续负责非税收入的确认、对账、分成、划解、退付及其会计核算工作。湖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国库局)负责非税收入分成、划解、退付的审核及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管理。2012年1月31日,省非税局将在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中统一更新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信息,省直各执收单位、各代理银行务必于2月1日通过执收单位子系统、银行代收子系统下载更新账户信息。6三、省直各执收单位应及时通知缴款义务人使用变更后的非

6、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执收单位以原汇缴结算户开具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一般缴款书)必须于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汇缴结算;从2012年2月1日起,代理银行对使用原结算账户开具的一般缴款书不再受理。四、省直各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湖南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执收单位在开具一般缴款书时,应尽量选择同行汇缴,并确保相关电子信息同步传递至省非税局;对异地汇款或直接缴入现金至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执收单位应督促缴款义务人在汇缴时注明执收单位和收入项目名称,并及时与省非税局对账,以最大限度减少待查收入。对逾期一年以上的待查收入,省非税局将作

7、为其他非税收入直接划缴国库。五、各代理银行应严格履行《省级非税收入委托银行代收协议书》,主动配合省非税局做好非税收入代收工作。对使用一般缴款书以外的其他银行票据将非税收入缴入汇缴结算户的,代理银行应告知缴款义务人注明执收单位和收入项目名称;同时,各代理银行应加强临柜人员业务培训,及时传递凭证,进一步做好对账工作。月末终了,各代理银行应先将对账单送交省非税局进行核对,待加盖经办人印鉴后送省国库局审核,省国库局审核无误并加盖印鉴后反馈代理银行。6六、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处)应严格按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