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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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

2、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150万日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近年来,该市紧紧围绕“全省进前列,百强上位次”的发展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

3、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4、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近年来,该市紧紧围绕“全省进前列,百强上位次”的发展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进程,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

5、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

6、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近年来,该市紧紧围绕“全省进前列,百强上位次”的发展目标,不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进程,

7、促进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我乡经济建设步伐,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化进程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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