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

ID:23144019

大小:77.01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4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_第1页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_第2页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_第3页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_第4页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_第5页
资源描述:

《普通有限公司设立不设董事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贵港市华银金融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出席会议股东:杨夏希、周敏。主持人:周敏(注: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贵港市华银金融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6月22日在贵港市迎宾大道933号院(津华花苑)4幢1单元503号(注:填写会议地点)召开第一次股东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公司股东100%的表决权,所作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一、通过《贵港市华银金融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二、选举杨夏希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经理,任期年(注:一般不超过

2、3年)。三、选举曾炜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四、公司自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设立。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贵港市华银金融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

3、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

4、,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XXXXXXXXXX股东2XXXXXXXXXX股东3XXXXXXXXXX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1: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年月日前缴足。股东2:认缴出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年月日前缴足。股东3:认缴出

5、资额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年月日前缴足。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

6、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

7、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定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

8、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