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经济法期末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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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复习题(参考历年试题)公司法【单选】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的是()。A、货币出资B、土地使用权出资C、实物出资D、非专利技术出资【单选】甲、乙、丙三个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依次为20%、20%、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自己在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知晓后均不同意。假设章程没有特殊规定,以下意见中,()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也不得将出资转让给丁B、甲和乙都不愿购买丙欲转让的出资,丙就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C、丙的表决权占全体股东表决权的1/2以上,他完全有权独立决定将出资转让给丁D、丙

2、有权自由地转让,无需甲乙同意【填空】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判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既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劳务出资。╳【综合案例】甲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家企业共同投资于2006年1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A企业认缴出资为600万元,B企业认缴出资300万元,C企业认缴出资1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三家企业的首次出资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5%,其余出资在2007年7月1日前缴足。(1)甲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出资期限是否合法?为什么?(符合。公司法规定,首期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20%,企业在公司成立2年内缴足。该公司2006年1月1日成立

3、,截至2007年7月1日时,并没有超过2年期限。)2006年2月,甲公司为A企业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会表决时,A未参加表决,B赞成,C反对,股东会通过了该项决议。(2)甲公司股东会对于担保事项的决议是否合法?为什么?(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其股东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有限公司的表决权计算,这里预设了按照出资额,可是其实章程完全可以有不同的规定。)2006年4月,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乙公司签订了10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依约发货后,甲公司股东蓄意转移公司财产,以公司

4、财产不足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的货款。乙公司要求股东A企业清偿1000万元的债务。(3)乙公司的要求突破了股东有限责任,是否合法?(合法。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06年5月,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给甲公司造成了200万元的经济损失。股东B企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赔偿。(4)股东B企业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可以。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管,或企业以外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起诉,也可以自己直接起诉。)

5、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6、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6月,股东C企业拟将自己的全部出资对外转让给D企业。C就此书面通知了A、B意见,但是A、B自接到通知起满30日未予以答复。(5)C企业能否转让自己的出资?为什么?(可以。通知程序符合规定,对方未即使答复视为同意。)2006年7月1日,在表决公司分立决议时,A、C、D赞成,B反对。(6)分立决议获得通过后,

7、反对公司分立的B企业能否退出甲公司?以何种方式退出?(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而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股权。自股东会议决议通过60日内不能达成协议的,在股东会议决议通过90日内向起诉即可。)国独与一人【判断】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根本没有股东会)【判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是其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根本没有股东会)【填空】(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决策机构。【解释】一人有限公司【判断】一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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