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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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请进入http://www.9ask.cn/souask/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携万名律师帮您解答法律问题  社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

2、此,我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二、基本养老金的含义  在我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基本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3、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后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4、  三、参加养老保险  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男45周岁之前,女35周岁之前的)携带本人户口册、身份证、来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企业买断职工第一次缴费需携带买断协议书、身份证、来社保局办理续保手续(开单)——持缴费单去银行窗口缴费——缴完费后,于次年6月30之前来办理继续参保手续并登记手册。  有些特殊人员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74条规定:“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派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  四、基

5、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机构应按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个人账户。1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中顾法律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请进入http://www.9ask.cn/souask/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中顾法律网携万名律师帮您解答法律问题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人员和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20%,其中按本人缴纳基数8%的数额建立个人账户,12%的数额作为社会统筹。  个人账户储存额利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社会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业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

6、账户用以记录从业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从业人员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从业人员退休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  1、职工退休前可否提前支取本人的个人帐户储存额?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按规定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2、职工调动时养老保险基金如何转移?  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3、被保险人个人帐户是如何构成的?  按被保险人月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其中,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其余不足

7、部份从单位缴费中划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全部由8%记入。  4、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有什么规定?  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被保险人死亡,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5、个人账户可否继承?  参加养老保险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其个人账户上的钱是不能提前支取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如果缴费年限不满15年,其个人账户中全部储存的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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