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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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后增加的部分(更新至2009年)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分)更新部分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适用于工程。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附件1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附件1规范规程目录序号规范规程名称类别备注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三《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169

2、-2009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四《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JGJ103-2008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五《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六《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七《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110-2008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八《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九《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 JGJ138-2001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一《混凝土结构后锚

3、固技术规程》 JGJ145-200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JGJ145-200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三《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四《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五《通风管道技术规程》 JGJ141-2004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十六《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95-200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34一《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二《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 JGJ74-20

4、0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0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四《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JGJ81-200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五《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2006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六《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七《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八《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九《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04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十《建

5、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十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附件2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50496-2009强制性条文如下:4.2.2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5.3.2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6、《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1.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前,应依据其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后续使用年限和结构类型,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相应规定进行抗震鉴定。 1.0.4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及相应的抗震措施和抗震验算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第1.0.3条的规定执行。3.0.1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34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

7、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 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 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 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 对于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女儿墙、门脸、出屋顶烟囱等易倒塌伤人的非结构构件,应予以拆除或降低高度,需要保持原高度时应加固。3.0.3 现有建筑抗震加固设计时,

8、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建造于Ⅳ类场地的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以及木结构和土石墙房屋,可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相应的构造要求。   2 加固后结构的分析和构件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加固后的荷载、地震作用和实际受力状况确定;当加固后结构刚度和重力荷载代表值的变化分别不超过原来的10%和5%时,应允许不计入地震作用变化的影响;在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非岩石的陡坡、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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