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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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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课 古代的经济政策【“三合一"备课笔记】重点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演变及其影响;“重农抑商”政策实施的原因和评价;“闭关锁国”政策实施的背景及其评价。 难点土地所有制的演变,尤其是“井田制”的瓦解;“重农抑商”政策的评价;历代政府的经济政策与时代特点的关系。这幅图是商朝甲骨文中的“田”字。在甲骨文中,田字也被刻作等不同形状。从甲骨文中这些田字的形状,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都将土地划分成几块规整的小方块。这些土地的划分,有些是为了进行田间操作而自然形成的田间通道;还有些是为了便于土地的定期分配与再分配。从定期的土地分配来
2、看,商朝土地所有权应属于以商王为代表的国家。教材分别介绍了我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土地制度的演变。◎土地制度的演变(1)在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极端低下,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公社成员共同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和发展,国家出现了,公社的土地所有权被国家掌握。(2)奴隶社会──井田制夏、商、西周时期,一切土地属于国家。国王把土地层层分封,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同时要向国王交纳贡赋。庶民和奴隶在贵族封地
3、上耕种,遭受着残酷剥削和奴役。那时的耕地,十分规整,成方块状,形同井字,被称为“井田”,这种土地国有制度被称为“井田制”。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地被大量开垦为私田。那时周室衰微,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诸侯视自己疆域内的土地为私产,加上在井田耕作的劳动力不断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井田制的基本特点有:①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正如《诗·小雅·北山》所说:“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②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诸侯将受封
4、土地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只能世代享用,不能转让与买卖。受封者还要向国王承担义务,就是要向国王交纳贡赋。③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④西周时期,土地被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耕地阡陌纵横,形同井字,称为井田(可以参看本课第16页的甲骨文图)。井田制瓦解的原因: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推动社会转型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①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
5、铁农具和牛耕的出现,大量的荒地得到开垦,私田大量增加,私田不向国君缴纳赋税。②周王室衰微,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发生变化。从西周中期开始的土地关系的松动,周王和诸侯无法再控制土地。③由于战争频繁,井田上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日益瓦解。瓦解的过程:公元前594年,鲁国首先规定:不论公田、私田,都要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相继进行税制改革,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引导学生分析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土地所有制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建立时,可以使用图示如下:(箭头表示因果关系,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竖线表示对应关系。) (3)封建社
6、会──封建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到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这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①在春秋时期土地关系变革的基础上,战国时期,在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推动下,各诸侯国先后进行了变法活动。②其中,最典型的是秦国的商鞅变法,也较为彻底。商鞅变法规定“为田开阡陌封疆”,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③各诸侯国通过变法,封建制度最终在各国确立。历史纵横西晋时,在长安东南的蓝田县,强弩将军庞宗一家就霸占了
7、良田好几百顷。后来,一个敢于打击豪强的官吏,没收了他二百多顷土地。知识拓展:按土地占有形态分类,一般认为封建社会有三种土地所有制:①国有土地:如均田制,即是封建国家把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使用。②地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地主占有全国大部分土地,并利用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土地。③小农土地私有制:广大农民占有很少土地。其中以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主体,国家政权控制部分土地,小农土地私有制也占有一定的比例。在封建土地私有制下,地主依靠政治经济特权,大量兼并农民的土地,造成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面对土地高度集中,
8、历朝政府都采取措施抑制兼并,以维护小农经济,巩固统治。北魏至唐朝前期,政府实行均田制,制定官民占有土地的最高限额,限制土地买卖。明朝政 府丈量全国土地,按照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收取赋税。这些措施起到鼓励农民垦荒的作用,但不能真正阻止土地兼并。土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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