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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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加强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室,提高多媒体教室的利用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教室是上课、自习、答疑和考试等教学活动的场所,是重要的教学资源。教室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室的使用调配、卫生、安全、服务,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等。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教室的宏观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教室或将教室改造后变为它用。如有特殊情况,应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第四条资产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教

2、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和保养,以及教具的供应工作,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第五条后勤处负责全校教室桌椅等基本设施的保养和维修,以及教室卫生的清扫,保证良好的学习环境。第六条保卫处负责全校教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教室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凡学校计划内各类学生的教学活动(含AB级英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所用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第八条教务处每学期期末,根据下学期各教学部门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教室使用情况,编排课程表,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室使用计划。第九条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由教务处根据学生人数和班级课表统一安排多媒体教室。第十条教室

3、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应严格按照课表编排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如需安排停课、调课、补课、辅导等,由开课部门的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批准并按《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停(调)课管理工作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第H条学校如有重大考试和工作安排时,所有教室的使用应由教务处统一协调,按照临时通知安排,已借出的教室也应服从整体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第十二条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一般不用于与考试无关的活动。第十三条教室管理人员(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房、语音室、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等)应遵守学校相关条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值班制度,不得随意脱岗,确保教学

4、活动顺利进行。第十四条教室管理人员应根据教务处教学与活动使用教室安排情况,做好公共自习教室地点与时间的公布工作。自习教室的开放遵循“逐间逐层”动态开放的原则,每天开放适度的公共教室,做到既保证学生的自习需要,又节约资源(自习教室开放原则:坐满教室额定座位数的50%时,可开放其他教室作为自习教室)。第十五条教室开放时间:7:00-21:00,节日及寒暑假期间的教室开放时间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教学楼教室管理人员应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关教室。第十六条任何人均无权以各类物品或文字形式占用座位,离开教室时需带走个人所有物品。第十七条各系部、职能处室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室举办

5、教学计划外的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应由举办部门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教务处进行安排。第十八条多媒体教室原则上不接待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由举办部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第三章教室的借用管理第十九条申请程序1.因调、停课需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任课教师,应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表调动审批表》,经本部门、教务处审批后,提前1周送交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协调安排多媒体教室。2.各种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短期培训等活动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提前2周与教务处教务科取得联系,同时递交经本部门、教务处批准的《西安医学高等专科

6、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多媒体教室占用情况酌情安排。3.各种会议、社团活动等需要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应提前1周与教务处教务科取得联系,同时递交经本部门、教务处批准的《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由教务处教务科根据多媒体教室占用情况酌情安排。1.学生班会等小型活动需要借用教室的,一般由学生干部提前3天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有辅导员签字的申请,并填写《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表》即可,原则上不能借用多媒体,且只借用C区教室。如需使用多媒体设备,则需由辅导员亲自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有系领导签字的申请。2.因故借用教室时间发

7、生变更或预定的教室不再使用,需报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借用教室无故不使用者,教务处教务科将备案处理。3.教室借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借用部门必须做到教室的需求与使用一致,如有虚报、假报教室需求者,一经核实,需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全校通报。第二十条原则上,我校教室不对外租赁。如校外单位组织为在校生或教师有相关需求的社会培训而租用教室,需经过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由教务处协调安排。教室对外租借为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参考《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项考试管理办法(讨论稿)》,费用由财务处统收统支。第四章使用要求第二十一

8、条多媒体教室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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