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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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授课教案(投影)导论相关法学理论知识导论—印发Ⅰ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语义1、法的普通含义:方法、规律、规则等,指事物存在与发展的逻辑现象。2、法的专业含义:法律、法规,指人类社会的一种行为规则,强制性规则。二、法的本质1、神学派——认为法是神的意志。2、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人们基于自然性质的理性的契约。3、历史法学派——法是民族精神。4、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5、社会法学派——强调法的“社会利益”、“社会效果”。认为:法律永远是不确定的,给法下一个完整的定义也是不可能的。Ⅱ法的产生与发

2、展一、法的产生神学派认为:法是超自然存在的,永恒的。自然法学派认为:人类受理性和正义支配,互相订立契约,产生法。实证主义学派认为:立法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的促进人类幸福。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二、法的发展(一)习惯法出现(二)成文法出现(三)法律分类出现62Ⅲ、法的形式、体系与分类一、法的形式1、宪法——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须2/3以上的代表同意。2、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须1/2以上的代表同意。3、行政法规——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的授权制订。4、地方性法规—

3、—由地方人大和政府依据宪法的授权制订。5、有效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高法、高检)。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是指国内法在分别确立和保护不同的实体权利方面,因分工而形成的系统结构。这在各国是有所不同的。以民法法系为例:(一)法国1789后形成五法典:民法典、商法典、刑法典、民诉法典、刑诉法典。(二)日本1907年形成六法: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法院组织法(三)我国台湾国民党南京政府时期,形成新六法全书: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民诉法、刑诉法。将商法分别编入行政法和民法之中。(四)我国大陆地区

4、2001年03月,有关文件称,我国以建成七大类的法律体系:1、宪法及相关法2、行政法3、民法、商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三、法的分类62由于历史背景不同,法从其产生时起,就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如:古埃及法、古印度法、古希腊法(及其元老院法、官吏法、平民法)等。(一)五大法系——两大法系阿拉伯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1、民法法系民法法系,又称大陆法系、罗马法系——日尔曼法系和成文法系。2、商法法系商法法系,又称海洋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英美法系、普通法系等。3、当代法

5、学发展趋势流派纷呈,互相融汇;注重经济利益和公共权利”;出现“法的社会化”和“私法公法化”“私法虚化”等现象。(二)按法律的调整对象(法律关系)特性不同的分类1、国际法国际公法——有关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不同国家的普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正趋于一致)。2、国内法实体法——规定实体权利的法律。程序法——规定实现权利的步骤与方法的法律。也称之为“诉讼法”。参考资料:1、法学基础理论2、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中国人权研究会译,1999年版3、南方周末20020822.23版,百姓茶坊,“应当重视社会科

6、学”思考题:1、法?法律?法的本质?2、法制?法治?62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印发Ⅰ经济与法的关系一、经济的内容—财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法律的基础。二、法律是保障,是统治阶级确认的一种社会经济生活模式,Ⅱ有关经济的法——实质意义(或普通意义)的经济法一、古代各国有关经济的法——诸法合一二、近代自由资本主义有关经济的法——民法、商法法律的划分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法学家将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的制订,开创了现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法律体系三、现代各国有关经济的法

7、——多种多样(一)英美法系的经济立法1、财产法2、合同法(契约法、买卖法)3、侵权行为法4、公司法5、公平竞争法(有效竞争)(二)民法法系的经济立法1、民法分为:人法(公民资格与权利);物权法;行为法;2、商法分为:商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法;商事法;3、经济法(行政经济法、统制经济法、企业管理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内容及关系(参见附表及图-略;)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一、经济法的概念两种方法定义1、全部有关经济的法:即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621、民法、商法的传统范围之外的经济法:即调整

8、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容广义: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阶段的全部法律。(见前述)狭义:指直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律。如:民法中的财产权、契约;商法;经济法;社会法中的劳动法、保险法等。1、财产法2、主体法3、行为法4、宏观调控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阅读资料:1、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徐学鹿著,《商法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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