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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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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教材变化解读 张老师: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已于5月20日由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如果快的话,明天这个时间北京市场上应该已经可以看到了,京外考生可能还要再等一两天。总体上看,2011年大纲及辅导用书存在以下四大变化: 第一,新组成——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委会重新调整。 为体现大纲的指导性和辅导用书的权威性,2011年大纲编写组及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整搭建,分别由各学科知名专家以及司法部考试中心和法律出版社主要领导领衔担纲。这其中有两个特点特别需要强调,一是大纲编写组和辅导用书编辑委员会保持了成
2、员的一致性,二是这些组成人员将均为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命制的主要参与者。 第二,新调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查及试卷学科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2011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将会更加重要,虽然考点没有太多变化,但大纲明确要加大对其的考查力度。在2011年司法考试四张试卷中,将采取不同形式分别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有关内容。卷一以选择题形式全面进行考查,卷二、卷三将结合专业知识进行重点考查,卷四将结合法律实务进行综合考查。通过这些,更加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司法考试中的统领地位和作用。法
3、律教育网整理 第
4、三,新编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刑法修正案(八)等最新立法内容全面体现。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根据国家最新立法及法学理论发展,内容进行了较大完善。考点删除约10个,新增考点(包括子考点)70余个;大纲附录中法律法规修订3件,删除3件,新增21件。变动较大的学科是: (1)国际私法:根据最新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关内容。新增考点17个,新增法律法规2件。 (2)刑法: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新增考点3个,新增法律法规7件。 (3)刑事诉讼法:调整、完善考点,根据最
5、新司法解释修订相关内容。新增考点19个,新增法律法规7件。 (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根据国家赔偿法及司法解释,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应内容重新编写。新增考点3个,新增法律法规2件。 (5)民事诉讼法:根据最新司法解释,调整、完善考点,修订大纲和辅导用书相关内容。删除考点4个,新增考点22个。 第四,新体例——辅导用书全新编排,更加符合复习备考需要。 2011年,辅导用书编委会重新调整辅导用书编辑体例,尝试性地增加有关重要、疑难知识点的案例(实例)阐释和部分助考性提示,并将新增或调整较大部分内容在目录中加以标示,方便考生对比复习。 人民网
6、:看来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变化很大。接下来请张老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主要部门法考点的具体变化好吗? 张老师:好的。在此之前,社会上对今年司法考试大纲考点的变化有很多讨论,现在随着大纲的正式发布,已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权威性回答。下面,我们按照司法考试试卷一到试卷三这样的顺序对考点主要变化进行介绍。 第一,国际私法。 (一)新增考点17个:第四章第一节“定性”中国关于定性的规定第四章第四节“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保留与“直接适用的法”第五章第一节“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中国关于自然人权利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
7、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五章第三节“债权”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第五章第四节“商事关系”代理的法律适用 信托的法律适用第五章第五节“婚姻与家庭”中国关于夫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父母子女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 中国关于监护法律适用的规定第五章第六节“继承”中国关于遗嘱法律适用的规定 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第五章第七节“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归属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适用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二)新增法律法规2件:中华
8、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2010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6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27日公布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0〕19号 第二,刑法。大纲新增考点3个,新增法律法规7件。 (一)新增3个考点(三个罪名),取消部分罪名。 1.新增三个罪名:危险驾驶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拒不支付劳
9、动报酬罪。 2.取消部分旧罪名:根据最新的罪名补充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改为“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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