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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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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企业商誉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商誉的会计处理导读:能力还是在计量方面,都具有极大不确定性。 3、准则规定对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影响。按照重要性原则和充分披露惯例,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情况应充分予以披露,则一个企业长期存在超额利润的情况不能说不重要,进而形成这一情况的理由同样不能不予报告,否则当一个并购企业突然冒出来巨额商誉时,会计报表很难以解释其中原委。例如,【摘要】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的会计处理做了相关修订,但仅仅是基于合并商誉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在理论上存在很多不妥之处。根据对现行准则和会计环境目前状况的分析,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应暂不确认商誉
2、,而只是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本文同时阐明了会计实践对规范商誉概念、完善商誉会计准则的迫切需求。 【关键词】商誉,内涵,计量确认,深思 商誉是企业拥有或制约的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却无法具体辨认的一种无形资源,最终体现为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了相关规定,但仅仅是基于合并商誉对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本文将根据对现行商誉准则的分析,结合商誉内涵以及目前会计界的争论,对商誉的计量确认理由进行探讨。 一、商誉会计处理的现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同一制约下的吸收合并,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
3、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并在购买方个别账簿及报表中列示。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应确认为合并报表中的商誉。自创商誉不予确认。对于确认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企业都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一经确认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准则对商誉的规定是源于合并商誉制定的,而对于企业自创商誉的确认计量理由采取了费用化的会计处理。这实质上是出于企业平衡合并交易账目的目的而设立的,而不是基于商誉的本质对商誉进行计量确认。 二、现行商誉会计准则存在的不足之处 1、准则规定对
4、商誉内涵的歪曲。对于商誉的内涵,无论是准则规定,还是理论界的观点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商誉是企业在长期高效的经营管理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超额盈利能力,它是企业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不能脱离企业整体而单独存在。然而,现行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的规定,只是简单的参照国际会计惯例进行了内容上的国际趋同,即在合并时点对商誉按照合并差额予以确认和报告。商誉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是对企业以往各种有利因素的沉淀与整合。把企业间竞购时讨价还价的结果确认为商誉的做法,明显偏离了“超额盈利能力”这个中心点,不仅没有反映商誉的本质特征,反而是对商誉内涵的歪曲。 2、按合并差额确认商誉的不合理性。
5、合并的发生很少是因为被合并企业具有较高的商誉,但是在合并中收购价格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现象却极为普遍,这样,我们就不能说,收购企业所支付的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款,必定是用于支付被收购企业的商誉。事实上,在实务中有很多经营不善甚至恶化的企业,在并购中也能以高于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而这些企业根本不存在商誉。即使拥有商誉的企业,该商誉也不可能产生于企业合并这个短暂的时点上,因此,将收购价格中超过被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款确认为商誉,在理论上是错误的。现行准则对外购商誉的会计处理不能反映商誉的本质,而且包含许多非商誉的因素,无论在未来盈利能力还是
6、在计量方面,都具有极大不确定性。 3、准则规定对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影响。按照重要性原则和充分披露惯例,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情况应充分予以披露,则一个企业长期存在超额利润的情况不能说不重要,进而形成这一情况的理由同样不能不予报告,否则当一个并购企业突然冒出来巨额商誉时,会计报表很难以解释其中原委。例如,2006年1月比利时英博集团宣布,以58.86亿元收购净资产只有5亿多福建雪津公司全部股权,溢价率达到10倍以上。因此如果平时不对商誉进行披露,不及时的向报表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信息,既不能满足经营者正确报告受托责任的要求,也不能满足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方进行正确决策的需要。
7、 三、对商誉会计处理的再深思 1、摒弃外购商誉观点,规范商誉概念。收购价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市价之间的差额,并不能代表商誉的性质,而且,将这种差额全部归结为商誉是极其武断和危险的,它不利于对企业盈利能力作出合理预测。事实上,商誉就像一个企业的性格,用钱是买不到的。收购企业以超过被收购企业商誉的会计处理由提供海量免费论文范文的..整理提供,希望对您的论文写作有帮助.企业公允市价的代价来收购另一家企业,往往是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超额盈利能力仅仅是其中可能的理由之一。这个“合并溢价额”可以认为是合并方股东为了取得战略规模效益而愿意放弃的现有权益,应冲减合并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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