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331-200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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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fdcew.com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fdcew.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Thestandardofwaterquantityforcity'sresidentialuseGB/T50331-200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的公告  

2、现批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31-2002,自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9月16日 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发[2000]3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件要求,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委托中国城镇供水协会组织上海、天津、沈阳、武汉、成都、深圳、北京七城市供水企业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采集了108个城市自来水公司

3、近三年居民生活用水数据,筛选了87个城市的有效数据。通过对大量国内外统计数据研究和分析,以及对国内居民生活用水状况的调查分析,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共分三章,包括总则、术语和用水量标准。为了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制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是我国节水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建设工作,对指导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建立以节水用水为核心的合理水价机制,将起到重要作用。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fdcew.com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4、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供水企业等相关部门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电话:010-68393160),供以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参编单位: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企业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给水管理处上海市自来水市南有限公司营业所深圳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

5、司主要起草人员:陈连祥郭得铨宁瑞珠郭智郑向盈孙立人张嘉荣周妙秋李庆华赵明华王贤兵刘秀英谭明江照辉黄小玲王自明   1 总则1.0.1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促进城市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科学地制定居民用水价格,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各地在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地方标准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1.0.3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的确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城市居民cit

6、y'sresidential  在城市中有固定居住地、非经常流动、相对稳定地在某地居住的自然人。2.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waterforcity'sresidentialuse  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用水。2.0.3 日用水量waterquantityofperday,perperson  每个居民每日平均生活用水量的标准值。3 用水量标准3.0.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应符合表3.0.1的规定。表3.0.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地域分区日用水量(L/人·d)

7、适用范围一80~135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二85~140房地产E网-房地产与物业管理实用资料库http://www.fdcew.com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三120~180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四150~220广西、广东、海南五100~140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六75~125新疆、西藏、青海注:1表中所列日用水量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标准值。在核定城市居民用水量时,各地应在标准值区间内直接选定。  2城市居民生活用水考核不应以日作为考核周期

8、,日用水量指标应作为月度考核周期计算水量指标的基础值。  3指标值中的上限值是根据气温变化和用水高峰月变化参数确定的,一个年度当中对居民用水可分段考核,利用区间值进行调整使用。上限值可作为一个年度当中最高月的指标值。  4家庭用水人口的计算,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管理规则或办法。  5以本标准为指导,各地视本地情况可制定地方标准或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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