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

ID:22948777

大小:57.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1-02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_第1页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_第2页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_第3页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_第4页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_第5页
资源描述:

《“入乎其内” “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兼谈戏曲意象创作问我国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他的《人间词话》(六十)中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六十一)又说:“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这是说,诗人要深入生活之内,才能获得丰富的创作材料,作品才会有生气;诗人又要从一定的高度来观察生活,纵观生活的总体,作品才能有深刻的内容,才能有独到之处。可以这样说,王国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领悟到了艺术与生活的辩证关系,也就

2、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文艺创作要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意思。从艺术是心物交融(我国古文论)、是审美主体与客体互逆交流的结果(西方哲学)来看,“所谓入,是说我入物内,以物为主,我为被动;所谓出,是说我出物外,以我为主,故我为主动,这正申明情物交融,物我双会之旨。”(王元化:《文心雕龙创作论》)王先生的“出入说”是针对诗歌创作中“物我”关系说的,即我们常说的“意象”。所谓“意”,就作品而言,是指一篇作品中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类似我们所说的“主题”;从主客体、物我关系来看,“意”当指诗人及其思想感情。所谓“象”,就是诗歌作品了,是诗人所描写的客观事物了。

3、从美学高度来看,只有意与象,我与物,主体与客体、情与景融交在一起,才能创作出美的艺术境界。此时的“象”(或“境”)已不是纯客观的物了,已是经过心灵化了的,它已浸染上了作家的主体情志,它是情志的“感性显现”,一般称之为“意象”,即含主体情志的客体物象。在文学艺术创作领域,不论是诗歌、小说、戏剧的创作都会涉及到物我关系,只是他们所走的途径,所坚持的法则不同而已。诗歌创作是强调“物化”境界,即物我合一的境界,情景交融、寓情于景,借景抒情的意境,这是一种诗中所描绘的生活图景与所表现的思想感情融合一致所形成的一种艺术境界。在绘画艺术中,郑板桥将物我关

4、系归纳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的“竹象三意说”。王先生的“出入说”同样适用于戏曲意象创作。他在“出入说”中所说的“入乎其内”,可以理解为剧作家要深入生活,搞创作必须要深入了解、观察、体验生活,并达到“与花鸟共忧乐”的程度。这样塑造出来的艺术形象才会有生命,有生气。而且还指出,深入生活不能是纯客观的、不动脑筋的,要发挥剧作家主体情志的作用,要动感情,要以全部热情甚至生命来对待它。“出入说”的另一方面,强调了主观“我”的作用,既要深入生活,但又不能陷入生活,要站的比生活更高,“以奴仆命风月”,做生活的主人,不当生活的俘虏。“我”这颗种籽植

5、入“物”的泥土中,主体情志熔铸于客体物象之中,才能开出灿烂之花,艺术形象才能有个性,才能有更高的审美价值。“出入说”中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不能截然分开,“我入物内”,“我出物外”是紧密连在一起的。因为艺术形象是“物”与“我”结合的产物。苏拭在《琴诗》中曾作过一个比喻,他说:“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里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他是说若把琴和手指分开,那琴就不会出声了,指头上也听不到声音了,只有手与琴很好结合才能发出悦耳的声音,这里强调的是物、我统一问题,王国维先生的“出入说”也谈的是物我结合、生活与艺术统一的问题。我们

6、用这种思想来解释戏曲意象创作,那舞台艺术形象便是剧作家主体情志与客体物象相结合的产物。诗人郑敏曾将这一创作过程归纳为“我——物——我——物”,这最后一个“物”当为剧本中的人物形象了,但此时的人物形象中已有了“我”,而“我”中已有了“人物形象”,他成了物我的有机结合体。运用王国维的意象创作“出入说”,来检验戏曲艺术,无论在剧本创作、舞台艺术创作等方面,都可以让我们恰当地探寻出艺术的规律。如关汉卿的著名悲剧《窦娥冤》中的窦娥形象,就是意象交融的。窦娥形象是有原型可寻的。古代传说《淮南子·览冥》中“庶女叫天,雷电下击”的故事,说齐有寡妇是贫贱人家

7、之女,她没有儿女但不改嫁,一心侍奉婆婆,对婆婆孝顺恭敬。她婆婆有个女儿,总想贪占她母亲的钱财,为此而叫她嫂嫂改嫁,这个寡妇坚决不从。后来小姑杀了自己的母亲,反诬嫂嫂。寡妇无处说理而遭到冤杀,寡妇叫天,感天通地,而雷电下击,洗刷其冤情。《汉书》卷71《于定国传》也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东海有孝妇,少寡,亡子,养姑甚谨,姑欲嫁之,终不肯……其后姑自以死,姑女告吏,‘妇杀我母’。吏捕孝妇,孝妇辞不杀姑,吏验治,孝妇自诬服。具狱上府。于公以此妇养姑十余年,以孝闻,必不杀也。太守不听,……杀孝妇。郡中枯旱三年。后太守至,卜致其故,于公日‘孝妇不当死,

8、前太守强断之,咎倘在是乎?’于是太守杀牛祭孝妇冢,因表其墓,天立大雨,岁熟。郡中以此大敬重于公。”(还有刘向的《说苑》也记载了这段故事,基本与《于定国传》同)。晋·干宝《搜神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