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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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析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理由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理由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在写有关于基金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目录内容摘要.......................................................................................(1)前言........................................................................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理

2、由相关论文由.zglentfundsasarelyonfinancialmangementadvantagesoffinancialinvestmentinstryments,portfolioinvestment,riskdiversification,hasbeenrapiddevelopmentintheationdisclosedinthelegalsystembasicallyreflectstheoperationandcharacteristicsofthefundinformationdisclosureinaccorda

3、nceentfunds.Thispaperparestheinformationdisclosedinthelegalsystemofthesecuritiesinvestmentfundsinforeigncountries,theproblemsentfund;informationdisclosure;perfecting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问题研究前言我国基金业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然而,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过程中,显露出了很多问题。基金管理者故意操纵秘密交易及信息暴露等有损投资人权

4、益的行为经常发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国证券业市场的一项重要的监督管理制度,在证券投资基金使用的每个环节都会涉及到该项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好像一缕投向黑暗房间的曙光那样,对提高证券投资市场的信息公开度以及推动其正常运转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制度严重死板和笼统,导致可操作性或者实践性很弱,以致于内幕交易、信息滞后以及关联交易等现象越来越多。所以,本文将深入剖析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希望寻求一条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一、证券投资基金概念及法律关系分析(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投资基

5、金起源于19世纪的英国,而后兴盛于美国,现在已在全世界流行。不同国家对其称谓有所不同,英国称之为"单位信托投资基金",美国称之为"共同基金",日本和德国称之为"投资信托",这些不同称谓在含义和操作上区别不大。《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第二条指出,在中国,通过公开向市场发售基金份额获取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为持有基金份额人士的利益,以财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行为,符合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等。综上所述,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可以被定义为:通过发售基

6、金份额,收拢投资人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和使用资金,从事债券、股票等金融工具的投资,进而把投资所得资金按之前投资人的投资份额再次分配的一种非直线投资方式。(二)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主体  民事关系的主体指的是参与民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关责任的人。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该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关责任的人,也就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主体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主体范围有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有五个主体,即基金发起人、投资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7、人、受益人[1]。第二种观点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有四个主体,即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资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第三种观点认为,证券投资基金有三个主体,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第一种观点是将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概而论之。第二种观点鉴于我国基金发起人最终全部成为成立后的基金管理人[2],将基金设立过程中的发起人与基金成立后的管理人一起列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体。第三种观点主要是从契约性基金角度阐述,也是现在普遍接受的观3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理由论文导读:本论文是一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理由的优秀论文范文,对正

8、在写有关于基金论文的写有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作用,论文片段:托人的职能,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基金契约的委托人和受益人。  我国采用了第一种意见,在投资基金法上设计了共同受托人的模式,该模式指的是,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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