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

ID:22917473

大小:48.51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11-01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_第1页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_第2页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_第3页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_第4页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一)掌握商业银行存款、贷款业务的有关内容  (二)掌握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内容  (三)掌握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四)掌握票据法基础理论及汇票的相关规定  (五)熟悉商业银行的设立、変更和终止  (六)熟悉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七)熟悉本票、支票的相关规定  (八)了解商业银行存款、贷款的分类  (九)了解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机构  (十)了解保险公司、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一)商业银行的经

2、营原则  1.安全性原则  2.流动性原则  3.效益性原则  (二)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商业银行的设立  2.商业银行的变更  商业银行的变更包括重大事项变更和商业银行的合并与分立。  3.商业银行的接管  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4.商业银行的终止  二、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存款做不同的分类。  (一)存款业务基本源则  1.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  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3、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2.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3.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  备付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清偿资金,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4.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5.财政性存款专营  财政性

4、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6.合法正当吸收存款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二)储蓄存款业务规则  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或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自愿存人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此支取存款本息的信用活动。  1.储蓄存款原则  (1)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2)个人存款实名制原则。  2.储蓄存款业务规则  (1)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规则。  (2)存款支取规则

5、。  (3)挂失规则。  (4)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5)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与支取规则。  (6)储蓄业务禁止规则。  (三)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1.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  (1)财政性存款专营原则。  (2)强制存人原则。  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限制支出原则。  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

6、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禁止公款私存、私款公存原则。  2.单位存款业务规则  (1)单位定期存款、利率及计息规则。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3个月、半年、1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2)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及计息  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3)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规则  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  贷款以

7、不同的标准可做不同的分类。  (一)贷款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及其限制  1.贷款人的资格  贷款人是指经批准设立的具有经营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在我国,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持有其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核准登记,同时,金融机构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中,必须要有贷款业务范围,才能经营贷款业务。  2.贷款人的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有权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

8、要内容作出承诺。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  (6)有权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8)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合同约定以外的附加条件。  3.贷款人的义务  (1)应当公布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并向借款人提供咨询。  (2)应当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