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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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干预方面具有宏观调控的特点。可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会跟随很多的因素而发生变化,如果没有开展有效的约束干预,很容易在未来的工作中出现严重的矛盾和冲突,届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别大。在此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将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进行明确,从而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上,得到足够的支持。  一、民商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民商法是最基本的构成,其主要是民法和商法的共同称谓。简单而言,民商法在应用的过程中,在于将个人财产、人身安全做出更多的保障,同时针对物体的个体所有权、受益权等,都做出了较多的规范和保护[1]。但是,民商法

2、本身的管理范围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很多人在自身的财产方面、资产方面都表现的比较复杂,想要通过民商法来做出完全的保护,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还必须联合其他的法律条文来共同完成。对于民商法而言,其在广义的角度上进行分析,还包括了经济法、经融法的一些相关内容,而这些法律条文的实施、规范、优化等,都存在比较多的争议,在日后的讨论中,还是需要进一步开展的[2]。  二、经济法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法本身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历程中,经过多次的变革,因此在经济法的成立时间上是比较晚的。在最初阶段,我国的经济法成立和实施,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于国际上的经

3、验,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以后,对国内的市场经济把控和相关事件的处理,并没有达到一个特别合理的效果,反而是出现了一定的隐患,因此又重新的制定和落实[3]。经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主要国家从宏观的角度来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处理,确保国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在一个良性循环的作用下开展,减少外部影响因素和内部矛盾,从而促使我国的和谐经济模式能够得到长久的延续[4]。  三、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联系  (一)调整范围内存在共同点、不同点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必须是在各项法律条文的作用下来完成的。法律条文的制定,是从客观情况出发的,具有强制性、约束性。

4、而市场经济表现的特别活泛,在各项操作手段和盈利模式上,都可以通过多元化的方式来完成。为此,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存在,都是为了保证市场经济可以走向一个美好的未来而存在的。在调整范围上,民商法与经济法,都是为了国家的市场经济可以得到较好的发展,因此提供的服务目标是一致的。但是,两者的服务对象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民商法的服务对象,比较强调的是个体,更加偏重于社会上的民生;经济法则更加趋向于从国家的角度来出发,是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并且最大限度的保护民生,两者表现的对象不同,因此在执行的相关手段上,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  (二)取向表现为同质、共生特点  现如今的国内市场经济表现为繁荣状态,不仅促进

5、了很多行业的进步,同时也在吸引大量的外资企业。从表面上看,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在国家收入上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可是,在内部的市场经济斗争方面,仍然展现的非常显著,尤其是各个行业内部的竞争以及外资对本土企业的打压,这些都必须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调控。在大环境上分析,现下的国际局势也是比较紧张的,在经历过战争以后,市场就变成了没有硝烟的战场。为此,民商法与经济法在共同作用时,主要是为了将国内的市场经济做出更好的稳固处理,民商法是从个体角度出发,表现为细节上的管理和束缚,减少因个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错误举动;经济法则是从国内的整体利益来出发,针对市场经济当中的一些大型问题,或者

6、是大型企业进行调控和处理,特别是垄断方面的管理和杜绝,都要依靠经济法来完成。  (三)两者的职能作用表现为互补关系  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并不是在一开始就拥有了今天的繁荣现象,而是在经过大量的事件变革和国内制度革新以后,才逐步拥有了今天的成就。所以,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成果来之不易,绝对不能因为一些细节上的因素而出现流失的现象。民商法和经济法在执行过程中,两者并不存在严重的矛盾和冲突,相反的,在实际帮工过程中,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明知未拒绝以  默许表示接受;3:无偿性,即被帮工人不支付任何法律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区别于一般的请客吃饭或者薄礼相赠。在实际过程中,认定帮工关系的成立,应遵循主客观

7、相统一的原则,  (二)义务帮工与雇佣、无偿委托、无因管理  1.义务帮工与雇佣关系  相似之处,被帮工人与雇主都对劳务提供者有选任注意义务,但是程度要求仍有不同,这一点法律无法做出具体规定,取决于法官在实际案情中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解释》13条规定被帮工人承担类似雇主责任的原因,即无过错责任。第一,二者的人身依赖性程度不同。雇佣的首要原则是支配,劳动者的行为取决于雇主的安排,如果超出指挥范畴,则会面临违约解雇的法律后果;义务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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