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ID:22805290

大小:74.68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0-31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1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2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3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4页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法规标题: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发布机关:交通部发布文号:交通部令2000年第4号发布日期:2000年7月17日实施日期:2000年7月17日时效性:有效正文内容: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施工市场的管理,规范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运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本办法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工程、安装工程和支持系统及其辅助

2、和附属工程等。  水运工程施工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包括招标、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等。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并具有与水运工程规模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和资信证明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第六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业监督执法,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大中型、限额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和国家投资以及其他重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交通部负责。  小型、限额以下的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长江航务管理局受交通部委托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小型、限额以下的水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第七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4、,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报审、报备制度。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需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评标报告需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按照规定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施工招标的法人(建设单位,以下同)或者其他组织。具备下列条件的招标人,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工程、经济管理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具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

5、组织评标的能力。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是否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许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不符合条件的,应要求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办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一条 水运工程实行施工招标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6、  (一)具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或者具有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  (二)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或落实,能保证分年度连续施工的需要;  (三)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的报建手续;  (四)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第十二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招标人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招标人可选择三个以上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实行邀请招标的,应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应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三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可实行全部工程招标、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招标,但主体工程不得肢解。招标内容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说明。  第十四条 水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由招标人组织,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招标方式;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三)将招标文件报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接收投标人的投标申请书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对提出申请或应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

8、行资格审查;  (七)将资格审查结果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八)通知申请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或发放招标文件;  (九)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  (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