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

ID:22779190

大小:4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31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_第1页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_第2页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_第3页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_第4页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以下简称“规划机构”)管理,规范土地规划编制、评估等行为,保障规划成果质量,提高规划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划机构的评选推荐、资格延续认定等管理工作,遵循本办法。第三条规划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委托,从事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以及其他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设计、评估、论证、咨询等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第四条规划机构经自愿申请、评选推荐等必备

2、程序后,可进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以下简称“推荐名录”)。推荐名录分为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和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需要编制、设计、评估土地规划或咨询相关业务的单位可优先从推荐名录中选择规划机构。第五条中国土地学会根据规划机构申报情况及以往业绩,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形成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省级土地学会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的评选推荐工作。第二章申请推荐标准第六条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申请推荐标准为:(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80万元以上;(二)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2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

3、(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地理,下同)的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包括农学、工程、环境、生态、法律、经济、管理、信息、遥感等,下同)的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三)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四)拥有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规划相关业务的优异工作业绩,包括承担或参与国土规划、地级市及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或评估工作;承担或参与国家、省部级有关土地规划法规、政

4、策、规范制定等相关工作;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规划实施管理相关的技术或研究工作等;(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六)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七)达到规划机构申报认定时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具备与土地规划编制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八)申报时,评选推荐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七条土地规划乙级机构推荐名录申请推荐标准为:(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二)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0%,其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

5、关专业背景的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三)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土地利用规划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具有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业背景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四)拥有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规划相关业务的良好工作业绩;(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六)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经营、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七)达到规划机构申报认定时要求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具备与土地规划编制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八)申报时,评选推荐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八条未在现有推荐名录中的规划机构,申请

6、加入推荐名录时,申请的资格等级从乙级开始。第三章评选推荐规定第九条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的受理时间,由中国土地学会确定并公告。评选推荐单位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40个工作日内不能决定的,经评选推荐单位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机构。第十条申报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评选推荐的机构,在公告确定的受理时限内向评选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申请表》;(二)法人资格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表、税务登记证明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已经发放的土地规划甲级机构推荐名录资格证书;(三)法定代表人和

7、主要技术负责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称及相关证明文件;(四)当年在职人员的统计表、从事规划业务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五)承担过的土地规划及相关业务工作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成果,项目委托书、合同,专家论证意见、部门验收意见,获奖证书和有关学术成果等;(六)办公场所证明、固定资产证明以及满足规划编制需要的设备清单等;(七)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材料等;(八)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申报机构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一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