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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1
《第十五课 第二框 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十五课第二框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第十五课第二框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第十五课第二框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教学目标:1、知识能力目标明确控告检举的含义、方式及重要作用。正确认识正当防卫的含义及实施正当防卫的四个必备条件。2、过程与方法(1)、运用事例引导学生主动分析,能自主地意识到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2)、在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具体分析,学会辨别什么是正当防卫行为。3、情感和价值观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帮助学生进一步增强同违法
2、犯罪做斗争的意识。懂得作为一个公民要能运用法律手段,积极有效地同违法犯罪做斗争,保护国家、人民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逐步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材分析:1、控告检举违法犯罪:这是本框的教学重点之一。因为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在理解此问题时应从以下几方面把握:控告检举的含义;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的意义;控告检举的两种形式。2、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这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也是本框的教学难点。正当防卫是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是教学
3、的重点。但由于正当防卫对于刚接触法律知识不太多的初二学生而言就比较陌生,在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和掌握构成正当防卫的条件时有一定难度。教法建议:本框集中介绍了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两种有效手段。对于“控告检举”的含义,特别是作用,学生可能在理解上有一定困难,可引用典型的事例(漫画、视频资料更好)及一组能说明问题的数据,令学生一目了然。“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这是教学难点。特别是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学生有可能理解的不够,教师要多下功夫。特别是前两个条件,一定要让学生理解透彻。可采用边分析案例,边归纳的形式。教师可以在学生对教学过程中接触过
4、的正当防卫的案例进行“改编”,从而引出四个必备条件。12345下一页——感谢阅读这篇文章,..,[复习提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提问:这一规定说明了什么?(学生回答,老师归纳。)这一规定表明每个公民都有控告、检举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和义务。义务的含义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去做的。这一规定同时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的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导入新课]本节课我们来学习公民
5、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控告检举,正当防卫。二、控告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效手段(板书)(一)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板书)提问:什么是控告检举?控告检举有哪两种形式?(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1、控告检举:是指公民为了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向执法机关控告违法犯罪事实,检举嫌疑人,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2、控告检举的两种形式:控告检举既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事实证明,公民积极控告检举违法犯罪,有利于执法机关迅速侦破案件,及时制裁违法犯罪分子。举例:一非法社团以国家部委下属机构名义诈骗200余万今年4月底,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举报,称
6、有一个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决策咨询中心”的单位以国家某部委下属机构的名义正在评选“中国信誉保证企业”。他们通过互联网和信函形式,向全国数千家企业、商家发出《关于认证、评选中国质量信誉AAA级企业》等各种名目的通知,并声称每个企业只需花5000元至8000元不等,就可以被国家部委下属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评选为“中国诚信单位”、“中国质量信誉AAA级企业”、“中国信誉保证企业”、“重质量、讲诚信、守规则企业”等称号。 经警方大量调查,最后证实曾为国家某部委下属企业的“中国社会经济决策中心”1999年已被清理脱钩,现在只是一个非法社团。 6月13日,海淀警方在紫竹
7、院路某号将嫌疑人沈海源及为其工作的13名工作人员一举抓获,并查获未发出的各式铜牌200余块。警方初步查明,沈海源等人已从非法活动中获利200余万元。 ——《京华时报》(2003年6月22日第04版)(二)实施正当防卫同犯罪分子做斗争(板书)学生阅读教材,再根据下面这两个案例,分析什上一页12345下一页——感谢阅读这篇文章,..,么是正当防卫,其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案例1:一市民击毙两歹徒经认定不负任何刑事责任2002年9月11日清晨6时许,歹徒黄某、李某驾驶无牌摩托车,窜到深圳宝安区光明街道办观光公路塘家路口附近,持刀对驾驶摩托车途经此处的事主、鱼贩苏某实
8、施拦路抢劫,抢走现金人民币50元。两名歹徒抢劫得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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